李白有首诗叫《白马篇》,是这样写的:
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
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
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
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
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
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
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肖曹。
羞入原宪室,荒淫隐蓬蒿。
诗人以热烈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夸张的语言,刻划了一个武艺高强、报国杀敌、功成退隐的侠客形象。他出身高贵,剑如秋霜,袍饰明珠,艺高胆大,堪与名侠剧孟比肩。他虽身经百战,威震胡虏,但功成后又任性使酒,不肯俯身下拜萧何曹参之类的高官,而隐居于荒山野岭。
这么一个理想化的侠客,也是李白一生行走江湖在寻觅、想结交的朋友。也是李白自己理想的化身,是有李白自己的影子。因为,李白就是一位武功高强的剑客!
据说,李白年轻的时候行侠仗义,到处打抱不平,还曾亲手杀过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还在《侠客行》只是写出自己敬佩的古时侠客,也是暗示他自己的经历,抒写自己的心路历程?李白青少年时代在家乡从赵蕤学《长短经》,修纵横术与兵法;又曾“学剑来山东”,一生都以侠客自居,以好剑任侠自许。他的学生魏颢在为他的诗文集所作《李翰林集序》里对李白形象作有下列刻画:眸子炯然,哆如饿虎------少任侠,手刃数人。
李白杀没杀过人,这里姑且存疑;但是,李白的侠客风度,在魏颢心中一定是印象极深的。所以在他的笔下,才会有如此生动的叙述和几近夸张的描绘。
李白的好侠行侠,除了当时世风的影响之外,也跟他的侠客父亲有着密切关系。这或者可视为家学渊源吧!安旗先生在所著《李白纵横探》一书据有关史料,断定李白父亲是一位“侠士”。那么《侠客行》里“赵客缦胡缨”,有可能就是写他父亲“李客”。“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他佩服的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侠士”、“豪客”!
那么,李白25岁时“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也有可能行侠仗义而杀了人,要避避风声,同时借此机会行走江湖结交侠客和高官,成为大侠或者将军,辅助明君实现理想。
很多人不知道,李白最引以为自豪的不是自己的“文才”,而是“剑术”。他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的强调:“文章”非我之长,“剑术”才是我的至爱。他生怕别人会因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释性地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义气!”(《上韩朝宗》)李白身材不够高大(不足一米七),但身轻体健,有万夫不挡之勇!这一点,史书有记载,《新唐书·文苑传》就特别指出,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旧唐书》也记载:李白“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
传说李白还曾凭武功“逼退饿虎”:李白与好友吴指南行走于山中,突遇老虎,朋友惊吓过度而倒地而死。此时李白如逃走,猛虎便会撕食吴指南身体而不会追赶他。李白为了保全朋友的遗体,竟冒着生命危险与猛虎对峙,最后终以剑逼退饿虎。
诗仙诗剑飘零的一生,原本想仗剑安邦立国干一番男儿的事业。没想到,到头来被贬官、被流放,最后在潦倒中客死他乡,正如他临终时所写的诗“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不过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些在仕途不顺、人生坎坷时吟唱的慰藉心灵的诗歌,却成就了他诗名,让后人赏读、仰视。

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