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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苏青名言平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金雄白(1904—1985)于上海沦陷区文坛煊赫一时,在汪系实权人物周佛海的支持下创办《平报》,以后又自办小报《海报》。后半生蛰居香港,因谋生乏术,遂重操卖文旧业。后多结集成书。其中以亲历者身份所发表的回忆录《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香港:春秋杂志社1960年7月初版),因史料丰富,颇受学界重视。

  《汪政权》第3册中谈及上海沦陷后涌现出一批女作家,其中印象尤深的有三位:

  在沦陷时期,崛起了几个女作家,如周鍊霞(经常为我所办的《海报》写作)、苏青(原名冯和仪,先为朱朴之办的《古今》一捧成名,后为陈公博周佛海赏识而自办《天地》杂志),而现在驰名海外的张爱玲,她因是前清显宦张佩纶的后裔,自称有贵族血液,有些恃才傲物,但她一面与曾为汪政权“宣传部次长”的胡兰成秘密同居,一面开始写作,她倒是为“兴建系”的《新中国报》与《杂志》所捧红,《倾城之恋》等长篇说部,就是在那时发表的。

  这些女作家胆识超卓,尤多妙语、警句。在该书的另一处,金雄白先是称道“金闺国士”周鍊霞写出过“但使两心相照,无灯无月何妨”的名句,接着又将此句与苏青的名言作比,说“苏青把《论语》中‘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改了一个标点,变成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同样为人激赏,蕙质兰心,真所谓妙手偶得之了。”

  确实,苏青这句妙语的知名度,恐怕在普通读者的心目中,要比周鍊霞的那句更高一筹。

  随着时光的流转,今之文人对苏青“饮食男”名言依旧津津乐道,乐此不疲。以笔者欣赏的作家沈宏非的随笔《一般不吃鱼,要吃吃两条》为例,沈先生发挥道:

  既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曾经被生猛的宁波女人苏青悍然断句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那么,“饮食男女”就不知能不能理解为“饮食要分男女”?也就是说,什么东西是男的好吃,什么东西是女的好吃;什么东西男的吃了好,什么东西女的吃了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9年12月27日)

  可以说,假如今日来评选民国名言十强之类,苏青的这句必能名列前茅。

  由于沈宏非是美食作家,对于饮食相关字句自会分外留意。而笔者性喜较真,则从文献角度,更关心它的出处。有没有人想过,这句名言究竟来自何处?

  经努力追根溯源,它最早出自实斋的《记苏青》(《杂志》第13卷第1期,1944年4月10日出版):“在她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有一句警句说:‘饮食男,女子之大欲存焉。’经她巧妙地标点一下,而将女人的心眼儿透露无遗了。而实斋所提苏青最近的文章,又是指哪一篇呢?查检之下,似乎是《谈女人》。因为实斋的文章紧接着还引苏青的话,说“女人所爱的,是男子最小的一部分”,以之与《谈女人》中那句“她们只能爱着男子遗下的最微细的一个细胞——精子”相比较,大致匹配。

  此外,学者谭正璧《论苏青及张爱玲》(《风雨谈》16期,1944年12月1日出版),是以苏青、张爱玲创作特质为主题的研究文章。此文先谈对前者的印象:“一提到苏青,仿佛听到了一个什么社会闻人的名字似的。”然后话锋一转,说:“大多数人对于她的作品,(恕我在下面说出这样一句非常冒犯作者和读者,然而在我是很忠实的话),不过是抱着和一般人欢喜读《金瓶梅》《×史》相同的态度。”接下来,谭先生便抄录实斋《记苏青》的那段话,以兹证明苏青的口无遮拦。

  上述两位知名作家的特意谈论,应该是“饮食男”名句早期传播史的滥觞。

  然而时过境迁,今之学者也对这句名言发出了不解或质疑之声。如日本学者樱庭弓子《苏青导论》(见吴俊编《东洋文论:日本现代中国文学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的文后注释有如下说明:“实斋文章写作‘饮食男,女子之大欲存焉’。苏青《谈女人》(《天地》六期,1944年3月出版)里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更有甚者,王一心《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第四章“饮食男女语惊世”(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竟发出如此慨叹:

  “饮食男女……”这句话,也许苏青真的没有在标点上花过心思、动过手脚,也许真的没有写过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即便如此,仍然可以说,苏青是当之无愧的。为什么实斋先生一说,所有的人——她熟识的朋友、认文不认人的读者——就都相信?为什么实斋先生说过之后,迄今逾六十年无人怀疑?一句话:大家一致认为,苏青是说得出这种话来的。(该书第150-151页)

  这“指控”着实令人骇怪。秉着“眼见为实”的祖训,笔者也找来《天地》杂志第六期,翻至第20页,《谈女人》文中果然白纸黑字印着:

  还有一种老处女,她们的变态心理是别人都知道的,但她们自己却不知道。这不知道的原因,是她们听了别人虚伪的宣传,以为性爱是猥亵的,而自己则是纯洁非凡。殊不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天然的趋势决非人力所能挽回。

  引文中规中矩,标点符号何曾移动过?!是啊,此事距今已逾六十年,居然无人复核么?

  在回忆录中,金雄白曾称张爱玲苏青与《海报》素无关系,难道年深日久,他的记忆出了毛病?然而再细加思忖,难道实斋、谭正璧第一时间的评述也会搞错?

  《谈女人》不久结集于《浣锦集》(天地图书公司1944年4月初版)。笔者于是查核该散文集,发现文中的这一句,已赫然变成“殊不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实斋的引文误将“女人”,抄成“女子”)再调阅多个版次的该书,那逗号都点在“男女”二字之间,与杂志有了明显的不同,而与通常的说法相同了。

  鉴于杂志出刊在前,结集出版在后,粗略想来,当存在三种可能:其一、杂志手民犯错,违拗苏青的本意。其二、杂志没错,《浣锦集》初版印错,但苏青索性将错就错。其三、杂志不错,后来文章结集时,标点符号由作者重新调整过。下文当分别申论。

  在苏青的自传体小说《续结婚十年》里有一段故事,可以管窥其编刊细节:主角苏怀青(苏青)在戚先生(周佛海)家吃晚饭,同时帮戚太太(杨淑慧)修改文章,完成后“告辞出来,坐车到印刷所把戚太太的文章付排了”。无独有偶,在张爱玲身后出版的回忆录式的小说《小团圆》也道及:“女编辑文姬(苏青)把那篇书评的清样寄来给她看,……极薄的清样纸雪白,加上校对的大字朱批,像有一种线装书,她有点舍不得寄回去。”上述两篇小说均反映苏青在主办《天地》杂志时的亲力亲为的工作状态。苏青的催稿事,梁文若、潘予且等人也都有类似记述,让读者对她的强势作风深有感触。而苏青本人也在散文《做编辑的滋味》(《大众》1944年第19期)里说:“整个的天地出版社,其实只有我一个人”,具体包括集稿选稿、编排技巧,乃至校对,最后亲自送排字房印刷出版。

  如此种种,再三表明苏青作为《天地》月刊的社长,编务诸事也都由她亲自上阵。既然如此,则期刊文章发排时,发生手民之误的情形几无可能。

  1945年,苏青撰写书评《〈浣锦集〉与〈结婚十年〉》(《天地》第15/16期),向读者表达了在编其第一部书时的思想斗争与好恶抉择:

  《浣锦集》里的文章显得有些杂,有几篇其实是不需要收进去的,但是偶然有一二句惬意,我便也舍不得割舍它了。其中有几篇是自己比较喜欢的,如《谈女人》,《我国的女子教育》,《论女子交友》,《恋爱结婚养孩子的职业化》,《第十一等人》,《道德论》等,似乎还有一贯的思想。

  原来《浣锦集》中,苏青喜欢的文章有多篇,《谈女人》竟列名首位,可见是其精心之作。此文末段,还总结说:“爱读《结婚十年》的人我是只把他们当作读者看的,而对喜欢《浣锦集》者,却有不胜知己之感,然而得一知己毕竟难呀!”自珍之情,跃然纸上。既然苏青对《浣锦集》如此重视,简直视同传世之作,那么为了精益求精,作家对书中部分篇章进行加工修饰的可能性是否存在呢?

  从文意来看,原本引用孔子的话(出处为《礼记》非《论语》)是顺理成章的,毕竟“男女”本就指的男女关系。而如果“男女”之间用逗号点断,意思便陡然变为女性本位,历史上孔子的形象立遭变异。不过,这么一来,苏青那注重女权的形象,便立时凸显。

  倘若仔细观察还可发现,《天地》原刊版中的名言括有引号,而《浣锦集》中则去掉引号,径直写出。显然也是刻意为之。如此一来,说是经作者亲笔修改,确实概率极大。

  醒目的警句,在当年或多或少起到促销的作用。可是日后却也惹来麻烦。1947年,苏青出版《续结婚十年》,书前有篇代序《关于我》,是一篇替自己在沦陷期间所作所为的辩护状。之前苏青刚经历与周楞伽的一番唇枪舌战(参看周允中《苏青与周楞伽的一场笔战》,《钟山风雨》2004期1期),此时面临抗战胜利后的新形势,再次发声抱怨,真是满腹牢骚,涕泪纵横:

  丑诋我之文章为色情作品者,这也不仅小报界诸公是如此说,就是《文汇报》三十四年九月六日创刊号也有这么一段:“……至于色情读物,年来更见畅销,例如所谓女作家苏青和×××,她们颇能在和平作家一致的支持下引起了上海人普遍的注意,其实她们的法宝只有一个:性的诱惑!”我很奇怪自己的作品里面什么地方是含有“性的诱惑”的,找来找去找不到,后来还是看到别处所引述几段,如:“女人爱男人的最小部分”啦,“正待入港,未知深浅”啦,大概就是所谓色情句子的代表了。这就怪不得有人说某女作家对于文学上没有什么贡献,对于生理学上倒是颇有贡献的。殊不知我的四本书里却是绝对没有这些警句,殊未便掠人之美,这是应该声明的。也许稍稍相似一些倒也有这末一句的,就是我说:“女子不大可能爱男人,她们只能爱着男人遗下的最微细的一个细胞——精子,利用它,她们于是造成了可爱的孩子,永远安慰她们的寂寞,永远填补她们的空虚,永远给予她们以生命之火。”原文所说“只能爱男人遗下的最微细的一个细胞”所指乃是孩子,改成“爱男人最小的一部分”,似乎是说某部分了,相差自然很远的,这就无怪乎未读过原文的人的误会了。

  1945年9月6日是《文汇报》的复刊日,核对原报,引文来自第三版“抗战八年”专栏署名刘宇的《八年来的上海出版界》,报道中被苏青隐去的人名,乃是张爱玲。撇开这些题外话,所谓“女人爱男人的最小部分”,不正是拜实斋所赐的么?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当年不澄清,或许有借助话题,提升新书销量的考虑。但时过境迁,名声败坏了不说,连生存都将遭受威胁,于是苏青公开澄清了。可是“饮食男”那句为何不澄清呢?若非自己所改,旁人便有栽赃之嫌,何妨一并澄清,一了百了呢?但是并不,可见那处修改还只能是出自其本人之手吧。

  最后,补充说明实斋其人。笔者此前已考出实斋真名何永康,是周黎庵母校东吴大学的同学,曾用笔名浑家、浑介、公羊澣、司马斌等等。他与苏青关系熟稔,可算是《天地》杂志的内稿作家。从发表时间上看,《记苏青》一文显然是苏青《浣锦集》出版时赶写的书评,用以宣传造势。所谓改动孔子名言云云,自然是就由刊到书的过程而言,确为知见之言。照道理,给人写书评,手中总该有那本书吧,可不知为何,他竟多次错引苏青的原话,难道是想故意造成一种概念上的暧昧,以谋求读者的青睐?只可惜时过境迁后,终于酿成了一段公案,还要烦劳苏青摇笔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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