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色的为合法车辆,黑色的为套牌车辆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许铭 通讯员 周宇震) 近日,城陵矶大队接群众举报,迅速出击,查获一起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2月20日下午16时21分,城陵矶大队冷水铺中队接群众方某举报称,在望岳路鸭霸王粥城对面某汽修店门口,发现一辆黑色大众速腾牌小型汽车套用了他的车辆号牌。接到举报后,中队民警陆忠刚带领两名协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和一辆白色的小型汽车同时使用湘FCXX13号牌。经对号牌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此号牌注册对应的是一台白色大众速腾牌小型汽车,车主为方某。民警进行走访,很快将黑色小型汽车的车主杨某找到。对杨某提供的行驶证进行检查后发现,黑色小型汽车登记的号牌为湘FBXX65,而所挂的号牌为湘FCXX13,涉嫌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于是,执勤民警依法将黑色小型汽车予以暂扣,并将方某、杨某同时带至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杨某2012年买了一台二手面包车,号牌为湘FCXX13,后来他将面包车卖掉,但把车牌保留了下来。到2017年1月,杨某买了一辆黑色的大众迈腾牌小型汽车,并按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申请的号牌为湘FBXX65。杨某自作聪明将湘FCXX13号牌套用在自己的车辆上,认为这样可以躲避交通违法的产生,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将受到驾驶证记12分,罚款三千五百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