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丽虹 通讯员 周宇震)为躲避交通违法处罚,市民杨某套用他人车牌,被车主发现报警后遭查处。
2月20日下午16时21分,岳阳公安交警支队城陵矶大队冷水铺中队接市民方某举报,称在望岳路鸭霸王粥城对面某汽修店门口,发现一辆黑色大众速腾牌小型汽车套用了他的车辆号牌。民警陆忠刚迅速带领两名协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汽车和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车牌号码都是湘FCXX13。经对号牌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此号牌注册对应的是一台白色大众速腾牌小型汽车,车主为方某。民警通过走访,很快找到黑色小型汽车车主杨某。对杨某提供的行驶证进行检查后发现,黑色小型汽车登记的号牌为湘FBXX65,而所挂的号牌为湘FCXX13,涉嫌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后经核查询问,杨某自作聪明将湘FCXX13号牌套用在自己的车辆上,认为这样可以躲避交通违法。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将受到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