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对公职人员涉砂经营活动“零容忍”
立案审查4起,退出涉砂经营款3000余万元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易乐)“公职人员涉砂经营活动是违纪行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如实报告,要应退尽退,对组织不老实、不真诚,瞒报迟报的一律予以追责”,湘阴县涉砂整治办主任刘建辉说。在组织核实全县公职人员涉砂经营活动自主申报情况时,发现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彭某某、鹤龙湖镇市管办主任江某、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吴某某、周某某瞒报、迟报个人涉砂经营相关事项,立即启动立案审查程序。
截至日前,湘阴县共有434名公职人员主动申报参与了涉砂经营活动,其中必退174人已退出122人,共退出金额3434.37万元。湘阴县委书记汪灿在全县涉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对参与涉砂经营的公职人员,要采取一对一方式约谈,处级干部我来谈;正科级干部县长谈;副科级干部纪委书记谈;一般公职人员由单位“一把手”谈,做到一个不漏”。全县共约谈副处级干部4人、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17人、其他干部403人。
当前,湘阴县整治涉砂专项行动已进入整治查处阶段,由县纪委牵头,联合水务、交通、海事、公安、砂管等单位,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县主动申报和退出情况及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回头审查,对涉砂行业规范经营、纳税情况进行整治,对盗采盗挖行为依法打击。
2月13日,江某在填报申报表时,以其侄儿江某某的名义申报入股10万元,没想到还是逃不过组织的审查。“整治行动刚开始的时候,我个人以为涉砂经营牵涉面广,人数多,金额大,整治工作只会是走走过场,如果如实申报组织会找我调查。”湘阴县鹤龙湖镇市管办主任江某在接受调查时说。“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欺骗、对抗组织调查的;充当“保护伞”、存在贪腐行为的;不负责任、不作为的,一经发现,县纪委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淼说。下一步,该县将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认真分析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