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赵 芸 通讯员 文和生 )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既不礼貌,也不安全。近日,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在火车站附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69起交通违法行动,其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58起。
10月27日晚上,几十名交警在火车站路口严阵以待。不一会儿,一辆开着远光灯在等待信号灯的白色越野车被民警拦停。落下车窗司机一脸茫然。“知道为什么把你拦停吗?”交警询问道。“不知道!”男司机仍然一脸迷茫,此时他的远光灯仍然开着。
“在市区行车,在没有路灯且车辆较少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会车时必须变换成近光灯。有路灯的情况下,禁止使用远光灯!乱用远光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将罚款100元、记1分。”听到交警的这番话,这名男司机才恍然大悟。这名男子姓陈,家住建湘路口。他告诉记者,自己和朋友聚会开车回家,车上的远光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的,直到被交警拦下时才发现。按照交法程序,交警对这名司机进行了罚款100元,扣驾驶证1分的处罚。
当天整治行动中,被查处的司机中九成司机不知为何被查,半数以上司机不知道市区不让使用远光灯。
“行车时,驾驶员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而错误使用远光灯都是十分危险的。轻则扰乱其他驾驶员视线,使其感到不适;重则影响驾驶员对车身宽度、车距及车速的判断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岳阳楼大队火车站中队长刘金辉告诉记者,“所以,驾驶员一定要学会正确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