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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窥朋友支付宝密码 伺机转走4万元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侯勇 通讯员艾方方)由于电子交易支付的方便快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利用支付宝或微信进行网上转账。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人们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也衍生了一些新型手段的犯罪。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支付宝转账功能的盗窃案,被告人罗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4月24日上午7时许,罗某在平江县城关镇某诊所内找到童某,提出将5000元现金给她,请她帮忙支付宝转账,童某答应帮忙。因忘记支付密码,罗某提出帮忙修改密码,在操作过程中罗某记住了童某的手机屏幕解锁密码和支付宝密码,因尚未确定转账是否到账,童某先后转了两笔5000元至罗某的账户。事后,罗某发现童某多转了5000元。同日下午,罗某在帮童某操作微信时,发现童某并未发觉多转了5000元,于是产生了占为己有的心理,并将童某手机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建设银行手机短信记录删除。在2017年7月28日至 8月5日,罗某在该诊所内,趁童某不注意多次盗用她的手机,从童某的手机支付宝内转账五次共盗取44000元,并删掉了交易记录和银行短信。8月7日,童某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不见了,于是报警。案发后,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童某49000元。童某出具书面谅解书,对罗某表示原谅。

  法官提醒:习惯使用支付宝和微信进行消费或转账时,应管理好自己的手机,定期查看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且不要绑定多张银行卡,绑定的银行卡内不宜储蓄大额存款,保管好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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