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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5家房企因不良行为被提示或警示
作者:    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责任编辑:田伟

7 月 27 日,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提示、警示信用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14〕11 号)规定 , 经各市州、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核查上报,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领导小组向本报公布了 2018 年第 3 批湖南省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

据了解,全省 2018 年第 3 批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共计 26 条,其中提示信用信息 25 条,警示信用信息 1 条。

2018 年第 3 批全省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记录显示,湖南淞江万顺投资有限公司因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 "、" 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 被提示和警示;湖南新中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部岳塘国际商贸城)、湘潭盘龙和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盘龙御和园)、湘潭市润丰置业有限公司(润丰国际商贸广场)、晨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石古莲城兰亭苑)因 "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工作整改不力 " 被提示。

记者发现,2018 年第 3 批全省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记录中,未按合同约定交房成为省内一些房企被提示信用信息的主要原因。

郴州市湘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景佳苑)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收取认购金被提示、湖南华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金苑)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被提示。

湖南景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品福城)、郴州市美世界房地产开发限公司(美世界商业广场)、郴州市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润华庭)三家皆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被提示。

衡阳市恒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格兰云天)、耒阳市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星国际)、耒阳市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康桥美郡)、耒阳市引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畔书香)、耒阳市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宇星城)、耒阳市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皇城名居)、耒阳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湖广场)、耒阳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汇城)等皆因 " 未按合同约定交房 " 被信用提示。

记者获悉,上述失信企业将计入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并依据相关法规落实联合惩戒机制,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披露时限为 3 年,警示信息为 5 年,时限内一直会作为其信用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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