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改委、公安分局、司法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行为均属于重点整治的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本次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整治内容,包括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行为。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整治重点之一。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等行为均将严查。
《通知》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虚假房地产广告,包括捏造、散布不实信息,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行为。
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在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将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实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