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2017年4月份生第二个小孩的女职工,9月份将休完158天的产假,因小孩需继续母乳喂养等原因还想续请3个月的假,有政策支持吗?盼回复,非常感谢!! |
写 信 人:万年太久写信时间:2017-08-25 13:06:27 |
信件回复: |
万年太久: 你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第五次修正案》的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即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假加15天、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加15天)外增加60天产假 。您已休满158天再休假无相关政策支持。 |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信时间:2017-08-28 13:10:02满 意 度:满意 |
再次反馈: |
非常感谢,很满意快速答复。 |
反馈时间:2017-08-28 16:25:04 |
再次回复: |
万年太久: 你好!来信已收悉! 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信时间:2017-08-28 17:5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