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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
作者: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责任编辑:美崽

2017年10月30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新政《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我觉得政策有亟待细化完善的地方。

主要问题是关于第二章第五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下统称职工家庭)在本省范围内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两套以内(含两套)的;”上述政策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进行了必要的限制,但这里面一刀切地对限于两套的条件限制我认为不尽合理,主要是对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相当多的多孩家庭的实际住房需要的变化没有加以考虑。因为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二孩政策,很多家庭已经是正常的四口之家,再加上现在岳阳的房价涨得这么猛,家长现在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两个孩子分别购买一套住房也是合情合理。所以一个家庭拥有三套住房也属完全合理正常,这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合理需要。否则钱放在银行里不会随房价增长,到孩子都达到18周岁再买房到时候真的是痴人说梦,重新成为房奴,那还谈什么人民的美好生活,这与十九大的精神是背道而驰。

因此,鉴于我国城市家庭购买保障性及改善性住房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这项政策可完善为:三口之家购买两套以内(含两套)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是有两个小孩的家庭购买三套以内(含三套)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个政策实施起来也好操作,因为户口情况是可以很清晰的证明的。



写 信 人:姚伟锋写信时间:2017-11-02 11:46:25




信件回复:

姚先生: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依据住建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建金[2014]148号文件规定明确了禁止购买第3套住房贷款业务,十九大报告中习书记提出了住房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非常感谢您的建议。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回信时间:2017-11-03 10:54:47满 意 度: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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