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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报销咨询
作者: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2日    责任编辑:美崽

您好!

我母亲06年确诊为乳腺癌并进行手术治疗,16年5月份在省肿瘤医院检查发现复发骨转移、淋巴转移,申请大病报销,但是得到拒绝原因是不符合要求,想咨询一下大病报销的具体流程以及范围。我母亲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写 信 人:糖糖写信时间:2018-01-29 15:55:06




信件回复:

糖糖:

您好!来信已收悉!由于职责分工不同,所有参保居民已移交楼区医保,岳阳市已无居民参保户。因此您母亲的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报销的程序建议您咨询岳阳楼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730-8250191。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信时间:2018-02-01 12:01:48满 意 度: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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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大病保险报销流程一般有以下步骤:

1、参保人需携带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参保人身份证、 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人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人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一般有以下几点: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信时间:2018-02-22 09:30:02满 意 度: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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