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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公积金为子女买房要求子女未成年的规定提出质疑
作者: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责任编辑:美崽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对公积金提取需“子女未成年”的要求提出质疑。子女买房大多是大学毕业后急需,但政策却要求必须子女未成年?同样是子女,我左思右想实在不明白为何要规定未成年子女。这不是严重违背社会实情,给百姓最需要的时候添堵吗?请求市长重视该问题,我身边有很多同事、朋友都有类似情况。辛辛苦苦存几十年公积金,儿女需要帮助作为父母却难以提供帮助,实在难受。在此我再次提出,公积金提取需“子女未成年”的要求极其不合理!公积金本应是为百姓购房提供便利,但该政策有积严重压百姓血汗钱之嫌,困扰百姓!!



写 信 人:公积金提取太难!写信时间:2018-09-10 10:48:27




信件回复: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来信收悉,现就您的问题做如下回复:因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个主要类型,而购房人必须是缴存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这点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7【24】号)第二章提取条件和额度“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缴存职工、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在本省范围内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两套以内的”有明确表述。成年子女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因此其购房行为不能成为父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请给予理解与支持!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回信时间:2018-09-12 10:17:47满 意 度: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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