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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攻坚 实现违法建设两年清零目标
作者:许 淞 潘海波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违法建筑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查处违法建筑也就成了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城区集中开展禁违拆违治违大升级行动,提前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违法建筑五年全面整治到位的工作目标,做到“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法建设两年清零”。如何实现“两年清零”的目标,结合近几年禁违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锁定目标,明确责任。首先要锁定目标,围绕目标全面展开工作。围绕“新增违法建设为零”的目标,对新增违建即查即拆,采取国土卫片、航拍图片季度比对和无人机现场查违,结合禁违信息员实地报告,实现市城区禁违拆违治违数字监控平台全面运行,巡查暗访信息员队伍全覆盖,城区内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即时交办,属地单位即时制止、即时到位。要全面核查摸清2012年以来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底数,在2016年年底前全面拆除处置到位。围绕“存量违法建设两年清零”的目标,先期拆除铁路、国道、主干道两侧、河边、湖边、公园内成片棚亭棚屋,严重影响近期规划实施的空心房、房前屋后棚亭、涉嫌“黑开发”的违法建设,后续有序推进,按照“五无”(即无成片违建棚屋棚亭和成栋空心违建房屋、无沿街沿路沿水等明显刺眼违建、无侵占公共利益和公共场所违建、无经营性厂棚厂房仓储仓库等违建、无群众反映强烈违建)标准限期拆除。其次要明确责任。市级层面实施常委带头管大片、市级领导联点小片区,实行集中攻坚、连片推进,对各区县及片区实施进度排名,倒排时间表,片区逐一清零。区县担当拆违的主体责任,各区县党(工)委书记为本区域“两年清零”工作第一责任人,行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实施区县领导包片负责,制定片区拆违方案,包片领导为片区拆违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片区违法建设“两年清零”任务。

  (二)强化举措,有序推进。主要按五个步骤有序实施:一是清底数。对2012年以来新增违建和2012年以前的存量违建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澄清核实违法建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数量较大成片的一片一档)台账。二是抓关键。突出关键群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等如实填写《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本人签字确认后按程序上报,必须如实填写信息,并作出限期自拆承诺,带头作表率,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三是聚合力。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上下联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特别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建行为)案件的查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妨碍、阻挠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禁违拆违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偷漏税款等犯罪案件,做好集体土地上户籍迁入审核和禁违拆违治违中的户籍确认工作;林业、水务部门要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水面、水源保护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消防部门要对城市规划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整顿;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环境保护、交通、教育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做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核发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件;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单位不得对违法建(构)筑物及违法建设施工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能及时对违法建设中止服务,加大对违法建筑盗电、盗水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查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部门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只有各部门联动执法,才能真正达到“拆得早、拆得了”效果。四是依法拆。依法认定,各区县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依法认定,拿出处理意见,分区进行公示,对有疑问的,按程序报市规划、国土部门复核;分类指导,对2012年以来新增违法建设和2012年前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性质和用途认真进行梳理分类,依法确定必拆、缓拆、没收、补办手续等方式分门别类、逐一处置。自行拆除,由各区县禁违、国土、规划等部门依据处理意见,对违法建设当事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责成当事人自行拆除。助拆督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管理处)、村(居)委会实施干部包片联点,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进行自拆助拆思想动员,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主动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拆除自身违法建设困难的,在一定时限内可以申请属地政府帮助拆除。强制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由各区县组织禁违、国土、规划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依法强制拆除过程中出现的阻碍执法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五是拆后提质。首先清场控违,对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现场实施清场控违管理,严防违法建设死灰复燃。凡属建设用地,有业主单位的移交业主单位管理,加快启动项目建设,暂无业主单位的,由各区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主体。其次是综合提质,按照“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的原则,结合“文明创建”、城市管理提质改造等工作,进行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改造或提质,做到拆违还绿、拆违还水、拆违还景、拆违还路等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品质。

  (三)对照“办法”,提升实效。市委出台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和监督干部的暂行办法》、《岳阳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简称“三个办法”),打出了一套干部激励、监管、问责的“组合拳”。禁违拆违治违工作是当前天下第一难事,也是最能检验干部作风、担当、责任和纪律的试金石和想事干事成事的最佳舞台,是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实战现场,更应全力落实“三个办法”,务求实效。一是要进一步激励锤打队伍。经过几年来的实战历练,我市已经涌现出了一批敢打敢拼的禁违精兵强将。要继续充实和提升这支精英团队,把敢担当、愿奉献、讲原则、能碰硬、懂法治的人才选拔进来,把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漂浮、难当大任的人员调整出去,真正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勇于攻坚、乐于奉献的禁拆治违铁军。同时,要优待禁拆治违队伍,对在禁拆治违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要高看一等、厚爱一筹,人员经费要足额保障,提拔任用要优先考虑,人身安全要重点保护,尽最大努力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要进一步教育提升队伍。加强禁违队伍学习教育,提升能力素质,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一线干部如何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教育培训,培养禁违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群众工作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发动群众传导正能量。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的建设,发挥其在治理违法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建议组建村(组)巡查协管队伍,把违章建筑管理监察工作列入村(组)目标考核内容,促使村干部把好源头关,及时发现、制止、应对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三是要进一步从严管理队伍。要强化问责制度,坚持查违与查人相结合,加强对新增违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追究问责,按“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隐瞒、遗漏、拖延不报或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和个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不按照承诺的规定时限拆除违法建筑,或有干预强制拆除行为的,按党纪政纪给予处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违法建筑监管查处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监管制度,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对照职能加强行政监督。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强化禁违拆治违舆论监督考评作用,形成社会氛围,使违法建筑治理逐步成为群众自觉参与的“全城行为”。加强媒体监督,市级媒体设立曝光台和专门的涉土涉建问题举报电话,建立网络舆情观察队伍,对主要论坛,网站上与违建相关的举报、网贴进行重点关注。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禁违工作行风监督员、社会评议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参与禁违工作监督检查,真正实现群众从“抵触拆违”到“主动拆违”再到“督促拆违”的转变。

  (许 淞 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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