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李 婷)8月23日,汨罗罗江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43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并参加义务劳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劳动观念。
在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中,罗江镇司法所负责人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作了全面讲解。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请假必须有书面申请,假期超过一个星期,必须由司法所上报司法局,经过司法局审批同意才给予批准;市司法局新制定的矫正对象奖惩考核表指出,矫正对象出现私自外出、开会迟到等违纪违规的情况,将进行扣分制并口头警告,违纪违规超过3次者,将交由上级部门处理。通过集中学习和义务劳动的方式,让矫正对象在劳动中警醒自己、改造自己、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希望他们出去后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活动,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益的新人。
学习会结束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社区矫正人员也纷纷表态,一定会遵守矫正规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