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拆除现场
(特约记者 张明子 通讯员 乔雁城)1月13日下午,临湘依法对该市原市政管理中心大楼房屋进行拆除。至此,这起拖延了近2年之久的征拆项目,在当地干部积极工作之下,采用法律手段圆满划上了句号,同时也坚定了该市依法征拆、阳光征拆、和谐征拆的信心。
该市原市政管理中心大楼位于湘北大道旁,始建于1997年,占地3628.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60.24平方米,共五层。该大楼由夏某承建,由于欠其基建款近30万元,2004年,临湘市人民法院裁决将该大楼的第一、二层楼的房产及前后操坪抵偿给夏某,但土地未过户,市政管理中心对此判决不服。2015年6月,临湘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楼地块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征收期间,征拆指挥部为了完成这一重点、难点工作,一班人员不怕困难,任劳任怨与拆迁户协调协商,多次上门宣传、讲解拆迁政策,拆迁户仍然闭门不予理睬,后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才同意由岳阳两家房产评估公司先后进行现场评估。当征拆指挥部拿着评估结果与夏某协商时,夏某坚持要价1000万元,多次协商未果,协调陷入僵局。
临湘市委、市政府对该宗地的征拆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部署相关工作,审定拆迁预案,主要领导再三强调一定要保证征拆户的合法权益,还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求征拆指挥部不畏困难、敢于担当,坚决依法打击城市建设征拆中的漫天要价、阻工、扰工等行为,按程序依法拆迁。征拆指挥部通过多方走访相关单位和人员,查找历史资料,提出异议。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对临湘市人民法院作出了检察建议,临湘市人民法院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2015年11月,临湘市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判决房屋所有权归还临湘市政管理中心。夏某不服,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到临湘实地调查、协调。最后,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再审判决,对夏某的欠款给予本息补偿。今年1月5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回转裁定。
1月13日,将该大楼1、2楼层权属返还市政管理中心。
拆迁当天下午3时,临湘市组织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市公证处的同志对大楼内的资产进行现场公证。在临湘市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后,开始作业。2小时后,成功将该大楼依法拆除到位。在拆除过程中,该市还组织了城区的长安、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所属村(社区)书记、主任及周边群众协助相关工作。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沈康祥全程参与,深有感触:“拆迁工作在基层来讲是第一难题,但只要坚持依法行政,工作到位,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临湘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依法征收,相继出台了土地征拆相关细则办法36个。自去年4月湘北大道沿线开展拆迁工作以来,该市共悬挂依法征拆宣传牌157块,向沿线群众发放有关拆迁文件及法制宣传资料3756份,组织拆迁对象召开现场座谈会68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700人次,成功拆除房屋68幢,建筑面积共计1.47万平方米。此次依法拆除原市政管理中心大楼行动有力震慑了城市建设中房屋征拆漫天要价、阻工闹事等行为,为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