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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干警柳春龙 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作者:刘姿言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姿言)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主任柳春龙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据悉,这是我市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法官。

  柳春龙工作十八年来,先后在民一庭、民三庭、执行局等岗位工作。他审理的案件,使1000多个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的受害人和家属获得了法律的保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他承办的案件,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多年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未出现一起执法过错,无一名当事人上访缠诉。

  此外,柳春龙在工作之余,还积极进行理论调研,总结审判经验。他归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疑难问题的裁判方法,受到基层法院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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