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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计生特困家庭扶助金提标 快告诉你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作者:周小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6日    责任编辑:高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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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周小平)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社会关怀,日前,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促进了各地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更多实际困难,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质量。

“所谓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本市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市卫计委计生家庭发展科科长郑旭说,目前,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有4000多名,其中绝大多数对象子女或因病致残,或因残致死后,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7年元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省规定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至800元;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至500元。同时,实行独生子女死亡抚慰。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其独生子女死亡的,对其父母每人一次性发放抚慰金5000元。有工作单位(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的,抚慰金由工作单位发放;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支付。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困家庭,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计生特困家庭遭遇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生活出现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为做好计生特困家庭成员的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年满60周岁的计生特困家庭成员,特别是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计生特困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死亡的,按照有关惠民殡葬政策的规定,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市、县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还将为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就以便利。”郑旭告诉记者,计生特困家成员庭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就医时,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门(急)诊免挂号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免陪护费、就诊陪同服务。

在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会将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开展社会关怀,如建立监护人和联系人制度、优先提供住房保障、优先提供收养服务、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等。并且,自2015年起,省计生协会每年为女方满49周岁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每人购买一份综合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补充医疗等险种),投保资金已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将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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