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赵芸)12月以来,全国接连发生醉酒驾驶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事故。为了减少因酒驾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3起酒驾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罗某第一次酒驾时就被处以驾照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不思悔改的他今年再次因为酒驾被抓,而这次不仅驾照要被吊销,更因此而走进班房。
11月20日20时20分,罗某喝了点小酒,因离家近心存侥幸欲驾车回家,行至青年东路与旭园路交叉口时被交警拦住了,摇下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要求罗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查获罗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证,罗某2014年2月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根据相关法规,罗某被行政拘留3日,12月19日交警部门又依法对罗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从晚上7点左右喝到8点多,大概喝了半斤多,我觉得自己还可以开车,没想到会遇上查酒驾。”说起酒驾开车,刘某后悔不已。10月25日21时许,南湖大队花板桥中队在花板桥路口设卡盘查,刘某饮酒后驾车经过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刘某血液中乙醇定性含量为122.08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21日,刘某驾驶证被吊销。
10月21日22时28分,赵四某、赵云某两人经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飞奔而来的小客车直接撞倒在地,闻讯赶来的交警及时将肇事驾驶员郑某控制。经警方初步调查,肇事者郑某为醉酒驾车,血液乙醇检测值为134.613MG/100ML,郑某随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12月21日,郑某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打击酒驾是交警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在目前开展的“冬春攻势”中,全市交警部门每周将开展至少一次查酒驾行动,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和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车辆,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