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社会

隐瞒身份办护照出国 识破诡计被判徒刑
作者: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责任编辑:汤嘉

裁决:被告人林月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总有一些人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在自己身份信息无法办理证件的情况下,提供虚假信息办理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如果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7年,林月通过“黄牛”(收人钱财帮人办证的人)以虚假身份信息在岳阳楼公安分局办理了身份证及户口本。2004年林月又以该虚假身份信息在岳阳市公安局骗取办理了护照。2010年林月用该虚假身份信息在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骗取办理了商务港澳通行证。期间,林月数次往返港澳。2013年,林月持护照分别从广东省白云机场和珠海市横琴口岸出境,前往意大利、瑞士、泰国和澳门等地。至2016年9月,林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其可能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时,其已使用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共计8次。不久,林月向岳阳楼公安分局自动投案。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林月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以隐瞒真实身份的方式骗取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林月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