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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部分公共用地成为私家停车场
作者:丁伟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责任编辑:汤嘉

安普顿商务会所前设置的铁桩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丁伟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数量也急剧增加,城区大部分美食、娱乐、购物集中区域往往停车位一位难求,一些单位企业将门前人行道或空地等公共用地圈起来,或作为自家的停车场供内部员工及客户停放,或对外收费开放。这似乎已经成了默认的潜规则。人行道本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怎能供特定群体使用或从中牟利?近日,记者对城区部分人口密集、车流量较大的区域私占公共用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

占地设停车位现象随处可见

中湘市场:无标识无票据收费停车

位于巴陵中路的泰和综合批发市场是岳阳城区重要的批发市场之一,周边还有汽车站、大型超市、餐饮酒店等,人流量与车流量极大,人行道及辅路上经常满满当当全停着车。车位供不应求,有人便打起了停车收费的主意。

记者注意到,仅泰和批发市场以西至火车站立交桥一线,设杆收费停车的就有两处,而以经营五金、配件为主的中湘市场门口更是没有任何告示,一名穿着保安制服的人员向停靠车辆收取费用。7月28日上午10点多,记者观察发现,设杆的洞庭大厦前坪,寥寥停放着七八台车,很多车位都是闲置的,而紧邻的中湘市场门口却停满了各式车辆。“这里没有停车杆和保安亭,我还以为是免费停车呢。”刚停车出来的许先生告诉记者,他要在附近办点事,已经沿路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地方停车。当看到这块地坪相对较空时,便打算将车停过来。原本坐在路边穿制服的人员马上走过来指导停车,并收取停车费。“没有票据,钱不多又急着去办事,就没有去纠结。但这种收费肯定是有问题的。”

类似中湘市场这样的没有任何标识收取停车费的还有很多,如步行街南辅道与德胜南路相接的路口转弯处交通银行前坪。早些时候,记者曾多次接到市民反映,称只要进入前坪,便有身着便装挎着小包的人上前指挥停车并收取费用。

安普顿商务会所:设桩限制“外来车辆”

位于巴陵大桥东南侧汇金国际旁的安普顿商务会所,外窗上贴着“因停车位有限,外来车辆严禁停放”的标识,在安普顿商务会所前的人行道上停着几台车,除几辆摩托车占用了一个停车位外,还有好几个停车位空着。人行道两侧,几根铁桩挡在人行道入口处。“门口的铁桩是去年才弄的,之前并没有。”附近一名店主告诉记者,铁桩看似固定的,实际上是可以取出来的,未到会所消费的车主将车停进来后,马上会有工作人员上前收取10至20元不等的停车费用。

“附近商家住户都不少,停车位确实很紧张。”上述店主告诉记者,车多时,汇金国际前坪的收费停车场、路旁停车位以及人行道上停满了车,甚至会一直延伸至友谊市场十字路口,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商业广场:设置停车场完善招租设施

调查过程中记者还发现,利用广场建造停车场的情况,在城区十分普遍,如花板桥的金虹广场、青年中路的缤纷年华广场、火车站立交桥的汇金国际、宏安大厦等等。各商业机构都在广场前坪建起岗亭,架起停车杆,安保人员、摄像头一应俱全。据悉,这些停车场大都是楼盘开发商设立的,其目的是为了服务在此租用的商户,满足商户停车需求,而外来车辆进入广场停车超过一定时间则须支付停车费用。

“我们这个停车场其实并不赚钱,主要是给商户提供配套设施,提高商铺租用率。”缤纷年华商业广场的保安说,来这里办业务的人比较多,基本上也是短暂停靠便会离开,没达到需要支付停车费用的标准。据其介绍,对面的锦城家园广场原本也是设立了停车场的,但不知为何拆除了。2017年底,曾有人找到他听停车场的盈利情况,称想在锦城家园广场设立停车场,但得知并不能盈利后便没了下文。

部门说法

公共用地私有化不可取

“公共用地私有化,无论是否从中牟利,都是不可取的。”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中湘市场前坪及德胜南路交通银行前坪有人私自收取停车费一事他们早已知晓,并多次沟通教育,但效果不佳。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停车场”没有升降杆也没有保安亭,甚至人员都不固定,“在与收费人员沟通后,他们会消停几天,可过不了多久又会开始收费。当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时,他们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该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不可能每天在现场盯着,要彻底消除这种无组织以个人形式收取停车费的现象,执行起来确实有些困难。而类似安普顿商务会所这种只对员工及客户开放停车位的商家,他们会加强沟通,开放停车。

至于广场设立岗亭建立停车场这一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有“历史原因”。“城区利用商业广场建停车场且手续齐全的只有一家,其余均不符合规范。”该负责人解释说,申报修建停车场需要城管、停车办、物价等多个部门联合审批,而早些年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不够密切,致使很多申报修建停车场的文件被直接送往物价部门,核定停车收费标准后,开发商便开始兴建停车场。其实,这样的停车场手续没有办齐全,涉嫌侵占公共资源。

“停车场建造完毕,仅凭停车办单个部门要实现强制拆除是不可能实现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金虹广场的停车场是开发商自主投资建设的,所以具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限,但具体有多少土地面积是产权所含的,定义还比较模糊。由于目前相关条例还不够完善,针对已建成并投用但并不规范的停车场的惩处或整改方案也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停车泊位产权鉴定》及《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的法规条例正在完善当中,其中,《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已进入三审阶段,预计今年9月份会正式出台。”该负责人透露,近日,他们已经开始在德胜南路交通银行进行试点,打算将更多适合停车但无人管理的空地规划为停车场,一方面,可起到统一规划,杜绝公共用地进一步被私有化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将大大缓解停车压力,解决路旁乱停乱靠等问题。

律师观点

理顺产权关系进行整改

本报法律顾问李超律师对占用公共用地的现象也提出了看法和建议。他说,商家圈占人行道或公共场地作为停车场,为特定消费者提供免费服务或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已构成侵占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基本精神,只有产权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李超表示,只有在取得许可后方能兴建停车场并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对外提供有偿服务,而现有的收费停车场中有相当部分擅自全部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场地,其侵占行为无疑是不合法的。

目前停车场资源极为紧张,李超建议,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公共停车位的设置并对存量停车场逐步进行整改,理顺产权关系,充分利用好公共资源。应对这些将公共资源私有化从而进行营利或间接营利的行为进行整改,责令撤除。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者实施强制拆除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鼓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单位修建停车场,盘活闲置的出让土地,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按规定标准提供有偿服务,从而真正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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