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4月28日讯(邹岳明)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经济活力,近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作出2025年首例生态环境违法不予处罚决定。
2025年2月7日,岳阳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岳阳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新建硅砂生产线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不过,该项目处于初期基础建设阶段,发现问题后,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积极整改,且经评估未对环境造成实际影响,经集体讨论最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本案例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柔性执法的生动实践,既严格遵循司法程序,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不仅彰显法律威严,也给予企业纠错机会,体现执法温度。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此次不予处罚决定意义重大。它不仅减轻企业负担,避免因一次轻微违法对企业造成重创,而且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在当地投资发展的信心,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局长高波表示,将继续坚持严格监管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在守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助力企业合规发展,推动岳阳县经济与环境协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