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一场生态文明建设的“世纪大考”。法律是守护这一江碧水最坚固的“堤坝”。
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正值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传月。在湖南岳阳,洞庭湖与长江交汇的这片热土上,一场以“对内强能力、对外明底线”为主题的普法行动悄然铺开。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沿湖街道、志愿者力量,深入码头、市场、渔具店、养殖基地和居民小区,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把新法送到了群众“手边”和“心上”。
这不仅是一次普法宣传,更是一次法治能力与民心民意的深度对焦。本报记者深入一线,试图还原这场“护渔行动”背后的逻辑与温度。


从“不敢捕”到“不愿捕”:法治意识正在“上岸”
“以前觉得在江边钓几条鱼没什么,现在知道了,禁渔期用多钩竿、用违规饵料,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岳阳楼区沿湖风光带,一位正在散步的市民告诉记者,他通过街道微信群里推送的普法内容,才真正弄清楚了“垂钓也有底线”。
这并非个例。宣传月期间,岳阳楼区累计悬挂横幅16条、张贴海报200张、发放新法读本和宣传册2000余份,现场接收群众法律咨询350人次。数字虽小,覆盖面却很广泛——水产市场的商户、渔具店的老板、养殖基地的农户、沿湖小区的居民,几乎每一个与“渔”有关的群体,都被纳入了普法网格。
更值得关注的是,普法并非“一阵风”。当地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巡查,执法人员在对垂钓群众进行劝导的同时,耐心讲解新法条款。“以前看到执法人员来,心里发怵。现在他们来了,反而愿意聊几句,问问哪些地方能钓、用什么竿合规。”一位资深钓友坦言,这种“执法+普法”的模式,让人更容易接受,也更容易记住。

从“我守法”到“我们护渔”:基层治理正在“破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根基在于认同。
记者注意到,岳阳楼区此次宣传月活动的一大亮点,不是简单地“发传单、挂标语”,而是精准分层、靶向发力。针对沿湖渔民,重点讲禁渔制度;针对水产经营者,重点讲非法捕捞链条上的法律责任;针对垂钓爱好者,重点讲违规垂钓的界定与处罚;针对普通市民,重点讲举报渠道和共护母亲河的意义。
这种“分众化普法”的背后,是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深刻理解,更是对“人民渔业为人民”理念的自觉践行。
“过去我们更多是靠巡逻、靠打击来遏制非法捕捞,成本高、矛盾多。现在通过普法,让群众从‘被动守法’变成‘主动护渔’,效果完全不一样。”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宣传月期间,辖区非法捕捞行为和违规垂钓现象明显减少,群众护渔意识显著增强。
更令人欣慰的是,一些曾经以捕鱼为生的退捕渔民,如今主动加入到普法志愿者队伍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身边人:长江休养生息,是为了子孙后代有鱼吃、有好水喝。

站位与启示:普法不是“单向输出”,而是“双向重塑”
站在长江大保护的时代坐标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不仅是一部“管鱼的法”,更是一部“管人的法”、一部“管生态的法”、一部“管未来的法”。
岳阳楼区的这场宣传月实践活动,给我们提供了三点重要启示:
第一,普法要“接地气”,才能“入人心”。 横幅、海报、手册、微信群、广播、现场讲解……这些看似传统的方式,恰恰是最贴近基层群众生活习惯的方式。普法不需要“高大上”,需要的是“有人气、有温度、有回响”。
第二,普法要“融进去”,才能“落下去”。 将普法嵌入日常巡查、嵌入社区治理、嵌入群众生活场景,让法律从“纸面”走进“现实”,从“抽象条文”变成“具体行为指南”。这种“嵌入式普法”,才是真正可持续的普法。
第三,普法要“讲大局”,才能“见长效”。 长江十年禁渔不是一阵子的攻坚战,而是一场持久战。只有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禁渔成果才能真正巩固,长江生态才能真正复苏。
记者手记:
长江之治,法治为基;渔业之兴,民心为本。
站在洞庭湖畔,江风扑面,水鸟翔集。曾经的“江烟渺渺”,正在一步步回归。而在这背后,是无数基层执法者、志愿者的默默坚守,是万千群众法治意识的点滴提升。
新渔业法的落地,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期待更多地方像岳阳楼区一样,用精准、系统、有温度的普法实践,筑牢长江大保护的法治根基,让一江碧水、万类霜天,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最生动的注脚。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漆杰 通讯员 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