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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司机去加油 抽烟点燃加油枪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赵芸 通讯员 王海波)岳阳县一男子杨某在加油站抽烟,导致站内加油枪被点燃,幸好起火的油枪被他及时踩灭。不过,杨某也因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日前,杨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FZ13XX的两轮摩托车到十六公里高速出口一加油站加油。当时,加油站有两台小车正在加油,加油员只有一人。杨某等得不耐烦,催促加油员动作快一点,他要求加油员给塑料壶加油带回去,加油员认为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同意。

  杨某为发泄不满,掏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不料,将正在给小车加油的加油枪点燃,火猛地一下就腾空而起。加油员将加油枪丢到地上,与小车驾驶人一起逃跑了。杨某见酿成大祸,猛地清醒过来,用脚踩地上起火的加油枪。由于加油枪松开了按阀不再出油,火慢慢被踩熄。杨某吓得瘫倒在地。

  加油站随即向新墙派出所和新墙交警中队报警。民警来到现场,对杨某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4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摩托车2014年年检逾期,未购买保险。当晚,新墙交警中队以杨某酒驾、准驾不符、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未购买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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