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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回收还得当心 金店老板收赃获刑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周成 记者 段佳)湖北男子付某是一家金器加工店的老板,有一伙人急用钱用较低价格出售金首饰,付某心知这些交易的背后有蹊跷,但仍贪便宜给予收购。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7年上半年,以吴某为首的诈骗团伙采取迷信的方式在华容县骗取财物。得手后,为逃避警方追查,该诈骗团伙特意绕回湖北找到付某的金器加工店,以急用钱为由低价转卖诈骗所得的金首饰。几次交易后,付某在明知吴某等人的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既不按照规定记录所收购财物的信息,也不对吴某等人的身份予以登记,先后5次以每克220-260元不等的价格对吴某等人诈骗的财物予以收购,价值达人民币27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付某明知他人出卖的财物系犯罪所得,仍然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官提醒,为了让不法分子没有生存空间,国家加大了对不法分子赖以生存的销赃环节的打击力度,如有收购、销售赃物的行为,或明知是赃物却购买,或者从中牟取利益的犯罪行为,一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在购买商品时如出现远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一定要核实商品的真伪、来源,勿因贪小便宜而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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