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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规定住院15天要转院? 假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晓洁 通讯员 肖孚长)最近一条“重症患者限制住院天数,住院15天左右必须办一次出院或转院手续”的帖子在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

  帖子里面的王小姐称她患胃癌的父亲在医院治疗3个月转了4次院。王小姐说,由于医保问题,治疗胃癌的老父亲不得不先后在某三甲医院、某附属医院、中医院治疗。每次可报销部分近2万元时,就有医生要父亲出院,原因是医保政策对单次住院医保费设置了上限,超过了不能报销。结果,在每家医院住够10多天,她要为父亲不停“找下家”,以免临时被医院“劝退”、中断治疗。

  医保部门真有类似规定吗?针对网帖,昨日记者采访了岳阳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指出:医院以医保政策为由“赶病人”是站不住脚的。医保处从未对每个病人住院的天数、每次花费进行限制。医保对医院的协议管理是医保基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其结算模式是针对整个医院,绝对没有针对患者个人在住院时间和费用上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对不同的病情还设置了不同的结算方式。协议管理的整体目标是充分保障参保人员就医,同时规范医院的不合理医疗行为。对于那些危重病人,因住院时间较长,检查治疗项目多且费用高,医保有“按实付费”的模式来保证病人得到充分治疗。只要医院按临床路径进行规范、合理诊疗,医保基金就会按政策予以支付。因此,医院绝对不能以“医保政策有规定”这个理由来拒收危重病人或者驱赶病人出院。

  据了解,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以催赶参保患者出院、转院,要求参保患者在转院期间到门诊检查购药或另设自付账号交费等方式实施分解住院,规避医保协议管理的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医保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参保人员,医保政策和管理制度中没有“重症患者住院天数限制”,也没有“住院15天左右必须办一次出院或转院手续”,更没有“患者住院达到多少费用必须出院”的规定,向参保患者正确解读医保政策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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