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一起网络购销伪劣卷烟案件,对张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捕。
4名犯罪嫌疑人为上下线关系,其中张某某与陈某某系广东人,沈某某为岳阳市人,郭某某为岳阳县人。2017年3月—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陈某某从上线处购进芙蓉王、中华、和天下等多个品种伪劣卷烟后,销售给下线沈某某,沈某某随后销售给下线郭某某,最后郭某某将假烟销售给他人获利。
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发展客户、联系下线、收支货款,然后利用快递或客车夹带的方式进行运送。仅2017年3月~10月期间,其单线涉案金额均达十几万元,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2月1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微信等网络工具成为伪劣卷烟销售的新型渠道,消费者如需购买香烟,请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购买,切勿通过微信等网络途经购买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