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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坑”学生 云溪警方打掉一个网络贩卖银行卡犯罪团伙
作者:段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汤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王新湘 刘玮 刘娟)嫌疑人康某等人诱骗学生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后,收购这些银行卡,高价转卖给诈骗团伙,以此牟利。日前,云溪公安分局一举捣毁了一个辐射湖南、辽宁、广东等地,通过网络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手机、银行卡及账本等大量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账户100余个。

今年7月,民警在侦查一起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案时,发现该团伙用于诈骗的POS机、银行卡均是通过网络购买的。为了打掉该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该局网警立即对此溯源追踪。民警运用大数据对诈骗团伙网络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与网络电信诈骗案交织的贩卖银行卡的案中案。在案中,辽宁省朝阳市人康某存在为诈骗团伙提供POS机及银行卡的重大嫌疑。云溪网警随即围绕康某进行侦查,发现诈骗团伙与康某交流频繁,多次向康某账户汇款,证实了康某与诈骗团伙之间存在着不法交易。10月中旬,警方追踪到康某的行踪。随即,办案民警远赴辽宁省,将康某抓获。

通过审查,康某交待伙同辽宁朝阳市人阎某远、天津市人赵某虎作案的犯罪事实。据交代,他们看中了通过收购银行卡转卖给诈骗团伙牟利这个行当。在今年5月至7月期间,他们诱惑在校学生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套卡。之后,他们以每张银行卡400至500元的价格收购学生手头的银行卡。到了他们手中的银行卡,再以2000至30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诈骗团伙。短短3个月时间,他们通过贩卖银行卡,获利10万元,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随后,民警根据线索,锁定赵某虎和阎某远行动轨迹,将二人抓获。

目前,康某等3人已被依法逮捕,该案在进行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如今,一些人特别是年轻的学生对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不太注重,在一点小利益诱惑之下就让犯罪嫌疑人轻易得手。原本属于私人财产载体的银行卡,却被当做商品在买卖,且被不法分子所用,成为各类诈骗活动的“保护伞”。猖獗的银行卡买卖,为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且近年来在电信诈骗中成为重要的“作案工具”,一方面电信诈骗成为银行卡买卖的“大客户”,另外一方面,诈骗团伙得手后立即将诈骗得来的钱财迅速转移到买来的多个银行卡中,加大了警方侦破、追赃的难度。因此,市民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切忌将个人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因贪小便宜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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