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爱武市长: 您好! 看到昨天《长江信息报》陈垦记者撰写的《岳阳恒立经适房何时能办房产证》一文,长报记者为百姓的民生问题呼喊,令人尊敬,应该点赞! 据我所知,近十年来,岳阳市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没办房产证的,绝非恒立一家。比如,岳阳市包装厂小区的两栋经适房,是2010年交付使用的,现在八年过去了,开发商泰和集团旗下的泰山建筑公司至今未给业主办房产证。前段时间,我还在市长信箱看到某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业主也反映房产证没有拿到。 因此我想到了几个问题: 一、市区还有多少经适房,开发商未按照合用和承诺,为业主办房产证? 二、为什么都是经适房未办房产证? 三、是否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监管机制有缺陷,让开发商有空子可钻? 四、这种损害困难群体利益的事,相关部门该怎样监管?怎样防范于未然?可否对不按时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建立黑名单制度? 经适房是党和政府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一种关怀和照顾,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开发商迟迟不为业主办房产证,损害的是社会最底层的困难群体,影响的是党和政府的信誉和形象。希望您督促有关管理部门,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作些调了解,为经济适用房这项民生工作补上这个美中不足的伤痕。 同时,希望爱武市长能亲眼看到这封信,而不是市长信箱往有关部门一转了事。也希望相关部门或者传媒就近十年来全市经适房的办证情况作个调查,搞个专题报导,为低收入群体呼吁一下,也为健全全市经适房这个民生工程的开发建设管理推动一下。 谢谢! 2018-07-14 |
写 信 人:滨水游人写信时间:2018-07-14 09:53:01 |
信件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市房改办调查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市区还有多少经适房,开发商未按照合同和承诺为业主办房产证的问题? 2015年,市政府发文明确停止新批经适房项目,现在的项目均为2015年前批建的扫尾项目。 过来,我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为: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建设请求,经市政府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办理权属登记。 二、为什么都是经适房未办房产证? 我市大部分改制企业建设的经适房,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市政府的绿色通道已办证,不存在经适房都没办证的说法。对于少量经适房已入住未办证的问题,由于这些项目基本上是2007年以前建设的,当时我市没有专门的经适房管理机构,建设不规范,报建手续不完善,加之时间过长,办证的难度加大。 三、是否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管理机制有缺陷,让开发商有空子可钻? 根据我市2013年出台的《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岳政办发[2013)34号),项目建设开发单位或购买人,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后,必须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所以,不存在漏洞问题。 四、关于这种损害困难群体利益的事,相关部门该怎样监管?怎样防范于未然?可否对不按时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建立黑名单制度? 开发商仅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具体承建单位,不负责办理权证,应由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经适房权证。现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方案,以集中解决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特此说明。 市房改办 |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回信时间:2018-07-25 16:08:40满 意 度: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