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牟先生致电本报热线8224110:7月18日晚上,我与家人在锦绣河山对面的尚品龙虾吃饭,并点了3瓶啤酒。当第一瓶啤酒喝到一半时,姐夫发现啤酒中有一只苍蝇。店家老板查看以后,认定苍蝇在啤酒中已经泡了很久,并出具了证明。随后,我们与厂商取得了联系,但厂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 张冰明 实习生 王时康 报道 7月18日晚上,牟先生与姐姐、姐夫、岳母等6人来到市区尚品龙虾就餐,点了3瓶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当时,我给姐夫开了一瓶,自己也开了一瓶啤酒。”牟先生说,啤酒喝到一半时,姐夫突然发现啤酒瓶里面有一只苍蝇。“本来一家人高高兴兴到外面吃饭,谁知道遇到这样的事情,让一家人大倒胃口。”牟先生说,发现苍蝇后,他立即找来了老板,老板确认啤酒瓶里面的是苍蝇后表示是厂家的问题,并随即联系了雪花啤酒供货商,随后,店老板给牟先生写下一个“证明”,证明他在饮用啤酒时发现了瓶内确实有苍蝇。
牟先生说,大约半个小时以后,供货商来到了现场,在查看了啤酒瓶以后,供货商表示将向上级供货商反映此事。
随后,牟先生拨打了雪花啤酒北京总部的投诉热线,总部客服表示会安排相关人员处理此事。“7月20日,我接到了生产厂家的电话,厂家安排人员前往就餐的饭店进行了调查,认为这可能是一起生产事故。”牟先生说,厂家人员表示愿意按照相关规定,赔偿牟先生10瓶啤酒,但牟先生拒绝了。“谁也不敢保证喝了有苍蝇的啤酒会不会带来疾病,而且我姐夫这几天吃饭都没有胃口,总是想起这件恶心的事情。”牟先生说,厂家的工作人员随后表示将向上级反映,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他一个说法。
随后,记者按照牟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生产厂家,该厂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此事反映到岳阳区域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相关部门。随后,记者致电了该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建议牟先生通过质量部门对啤酒进行鉴定,如果确属生产质量事故,愿依法进行赔偿。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年来,时常接到消费者从乳品、饮料中吃出苍蝇等杂物的投诉,但却很少有消费者维权成功,最后都是从商家获得一定补偿,几乎没有企业承认生产过程中存在失误。此类事件消费者维权存在两大难题:一是金额偏小,遇到类似事件,消费者不愿花精力和时间去维权;二是证据难保存,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消费者在这类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应该首先做好证据封存、证人记录、实物拍照等工作,并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