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在八字门社区的梁先生致电本报热线8224110:找搬家公司来搬家,开始讲好1000元,可搬到一半的时候搬家公司却要求再涨几百元,否则就不搬了。
记者 李杜 报道 昨日,市民梁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梁先生在八字门社区已定居多年。为了改善生活环境,他选择了搬离民房换成小区房。由于新房尚未交房,梁先生跟家人商量后决定将旧房内的家具杂物搬回岳阳县新开镇的老家。
为了图省事,梁先生在自家楼道墙上的小广告纸上选了一家搬家公司。在告知搬运物品之后,两方谈好了1000元的搬家费。在约定的时间,五名搬家工人上门搬运,东西刚刚拆卸完毕,工人提出“要加价”。“先说路远,再说东西多,反正就是要加价。”面对满屋狼藉的场面,梁先生无奈之下答应了加价要求。“来搬家的工人没有出示任何公司标识,也没有为搬家费开具任何票据,甚至连搬家的车辆上也没有喷涂公司的名字。”梁先生说。“市民搬家时应选择正规搬家公司服务,并签订搬家服务合同,出现纠纷还可作为投诉、仲裁、起诉的证据。搬家前,要看搬家企业有没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对于搬家遭遇的潜规则,湘北律师事务所刘久平律师建议,市民在搬家之前可自备协议。只要对方签署,那一切问题皆可按照协议来处理。处理这类纠纷,合同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