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讯(记者 何志高)11月26日上午,家住岳城社区的市民邹先生致电新闻热线,称其被人讹诈。
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0月底,他家搞装修,他叫了两个装修工来他家刷墙。刷墙期间,他家的热水器坏了,由于热水器安装在窗台外,一个工人便称,给他80块工钱,他可以帮忙拆。邹先生答应了。
这名工人没系安全带就从窗台爬了出去,邹先生认为这样太危险,让对方先别拆了。但对方称“没事”,出了事自己负责。谁知热水器还没拆下来,他就不小心从2楼坠落,被绿化树挡了一下再跌到地上,造成左手骨折。截至目前已经花费了9000多元钱,对方的家人要邹先生承担所有医疗费。
湖南祁安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认为,装修工家属要求邹先生承担所有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律师认为,虽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当装修工人冒险作业时,邹先生已明确提出不让其继续拆热水器了,装修工人却没有理会,继续工作并发生事故。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于上述情况,在记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下,邹先生表示愿意除之前支付的3000元外,另外支付其1800元,装修工人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