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志高
2 月 4日,本报记者接到住在年丰巷附近一处公房的卢菊英老人 的 求 助 电话,称自己在该公房内居住多年,现在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二所下发通知,责令自己在2月6日前搬离,否则节后将采取强制措施。卢菊英说如果被强制搬离,古稀之年的她将会居无定所。请求相关部门准许其继续居住。
求助人:
强制搬离后将无处安身
2月4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年丰巷社区办公楼附近的该公房处了解情况,记者见到该处公房为一层式的棚架结构,靠近出入口处已经破烂不堪,甚至连房顶都没有了。卢菊英老人居住的房屋紧挨着这些没有房顶的房屋,也显得破败不堪。
卢菊英告诉记者,大约六七年前她的老伴在社区打扫卫生,当时的社区工作人员考虑到老伴打扫卫生的方便,主要是可以定点存放扫帚撮箕等工具,建议其居住在这些已经破损严重的房屋里。卢菊英和老伴为此花了一万多元将房屋进行了修缮,添置了门窗等房屋配套设备。这些年并无相关部门前来交涉,自己和老伴也居住得比较安心。2015年老伴因病去世之后没多久,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二所突然下发通知,责令自己在2016年春节前搬走。
卢菊英告诉记者,虽说老伴名下现在确实还有一套房屋,但老伴患病期间,儿子为帮老伴治疗,借了数万元钱的账,现在房屋已经抵押给债主。儿子、媳妇和孙子一家三口居住在青年堤附近的面积仅4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内,不可能再接受自己居住。卢菊英说,管理部门如果责令其近期搬离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年近古稀的她将会无处安身。她希望管理部门能够继续让其居住,她愿意按照廉租房或公租房的租价标准承担租金。如果必须拆除而致自己必须搬离,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适当补偿其当年为稳固和装饰房屋所支付的上万元费用。
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中心:
强制搬离是为安全计当事人最初属强占房屋
由于春节假期等原因,记者昨日就此联系到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中心二所所长邓爱红坦承,卢菊英及其老伴确实多年来一直住在这里,究竟什么时候由谁安排住进来的她也不清楚。邓爱红告诉记者,近年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中心对此处房屋进行鉴定为D级危房,即随时可能出现倒塌危险房屋。考虑到2016年雨水季节即将来临,担心该处房屋出现意外,所以在春节前下达限期搬离文书。至于当事人所言的装修配置补偿问题,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中心负责人认为要求补偿没有道理。因为当初当事人入住该处房屋属于未办理手续的强占行为,相关部门和人员并不知情,所谓的装修和配置就无从谈起。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正月十五之后再次对其下达限期搬离通知,逾期未能搬离将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中心的说法,卢菊英及其子女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表示要是当初“强占”的时候有人制止,自己也不至于花费上万元来装修和配置相关设备。他们表示希望岳阳市廉租房管理中心能够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