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赵 芸)3月1日至6月20日是长江流域的禁渔期,但洞庭湖区内依然存在非法捕捞的现象。3月26日上午6点,岳阳县渔政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在春季禁渔例行巡查过程中,在东洞庭湖麻拐石水域,发现有不法分子正在大肆捕捞螺蛳。捕捞者被执法人员发现后,驾船开足马力准备逃离。“我们在巡查过程当中,发现他们正在进行捕捞,发现我们执法大队开快艇过来了他们就在收网,准备逃离,但还没有来得及逃离,就被我们现场抓获。”岳阳县渔政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李慰林说,现场抓获4艘非法捕捞螺蛳的船只。每只船上都装满了非法捕捞的螺蛳和蚌壳,重量大约近万斤左右。一名被查获的40多岁的渔民无奈地告诉记者,他们是前两天才过来的,但是并不知道螺蛳也是不可以捕捞的,“现在知道了,以后绝对不再犯了。”“螺蛳是水生野生动物的一种,也是鱼儿的饲料,候鸟的美食。它是鱼类的中间一环食物链,如果在禁渔期把螺蛳捕捞上来,鱼类食物链中断,影响它的生长繁殖过程。”李慰林介绍,螺蛳捕捞这种行为对整个东洞庭湖水生动物的食物链造成了破坏,无论是禁渔期还是非禁渔期都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禁止捕捞的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依法坚决打击到位。
随后,违法作业渔船在执法人员的押解下靠岸进行笔录询问,渔政和长江公安部门将会对整个案件,按照程序进行依法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