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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9辆机动车已达报废标准不得上路
作者:陈丽虹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丽虹)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今年5月份和6月份,全市有2769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不得再上路行驶。

  据了解,今年4月11日至12日,市交警支队对5月份和6月份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进行了公告,但截至目前,仍有不少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手续登记。这些车辆包括小型汽车、大型汽车、挂车、教练汽车、低速车,交警要求相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向交警部门举报或提供报废车辆有关线索。交警提醒,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不清楚报废车辆相关信息的,可以登录岳阳公安交警信息网(WWW.0730.122.com)或拨打0730-8859032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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