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赵 芸通讯员陈汐)车辆超载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近日,省高警局岳阳支队根据辖区通行车辆特点,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车辆管理,严查重点违法行为,接连查获三起危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
7月21日下午16时40分,在岳阳东收费站往南方向,对一辆牌照为湘B07218/湘B5000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对车辆载重情况支支吾吾,存在超载嫌疑。交警立即引导该车前往附近进行过磅称重。经查,发现该车核载30吨,实载32.17吨,属于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货超过核定载货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由于该车运输品属于危险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无独有偶,7月22日17时07分,民警在检查过程中,查处了一辆由山东籍驾驶员曾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冀JN7235/冀JTJ70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超载的违法行为。发现该车拖运货物为柴油,核载32吨,实载33.74吨,民警对两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货超过核定载货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处于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消除安全隐患。
7月22日12时40分,高速交警岳阳南大队民警在道仁省界卡口定点执勤,秉承对“两客一危”车辆看见必查、发现必检观念,严格落实各项检查制度。在对一辆牌号为皖KL1820/皖KDH81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董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没有驾驶牵引车的资质,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违法的严重性,驾驶员同时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