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蔡艳)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事件的起因竟然是因为噪音干扰。
王大爷与李大爷系多年楼层邻居,每到晚上特定时段,李大爷家中总会发出类似如看电视、上网、打麻将等喧闹的声音,影响王大爷的生活和心情,经王大爷多次劝说,李大爷总是以耳朵不好需要调大音量为由,拒绝接受王大爷的建议,王大爷气急之下在走廊过道上倾倒垃圾来宣泄自己的不满,造成二人之间的矛盾加深,偶然的一次,王大爷正在走廊上倒垃圾,碰巧被李大爷看见,李大爷一气之下就用力拍打王大爷的房门,故此王大爷诉至法院,要求李大爷赔偿1000元维修费。
法院说法:李大爷认可是在遭遇王大爷的无理挑衅后因激动用力拍打过其家大门,王大爷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大门已被毁损,需要1000元维修费用。故此王大爷要求李大爷赔偿砸损大门的要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