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占车位的“僵尸车”
口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维坤
“僵尸车”,是指一部分停放在路边车位或小区里,长期无人使用的车辆。随着岳阳市汽车保有数量的急剧增加,“僵尸车”的身影也逐渐走进大家的视野。时常有“僵尸车”停泊车位或停马路边,有的轮胎已瘪,想走都不可能;有的窗户已碎,车内成了垃圾场。12月5日,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城区主要路段发现, “僵尸车”长期占住公共停车位,有的摇身一变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广告车”。
“僵尸车”长期“霸占”公共车位
12月5日,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城区主要路段发现,部分僵尸车长年累月“霸占”道路两边的公共停车位,有不少僵尸车甚至还停放到了人行道上。岳阳市健康路西段停放多辆布满灰尘、油垢的挂着本地和外地牌照的“僵尸车”。据当地居民称,这些“僵尸车” 长期占用公共车位,让他们没有位置可停车的居民十分不满。
“健康路上餐馆琳琅满目,每到饭店车位特别紧张。”附近一家餐饮店老板无奈地告诉记者,在当今停车车位紧张的现状下,这些长期“霸占”路边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 对原本需要车位的车主有失公平。此外,还有居民告诉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近几年来,路边的“僵尸车”在不断地增多,但从来没有看到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进行管理。
随后,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了通海北路、旭园路、青年中路等发现类似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还发现部分中高档小轿车也场面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灰尘遍布车身,有的轿车轮胎已瘪。
在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过程中,市民一致表示,一方面希望有车一族提高自身素质,自觉行动起来,尽量将自己报废的车辆进行处理,将停车位留给有需要的人;另一方面更希望城市管理和交警部门能出台相关的管理和处置措施,确保市民安全便捷出行的同时,也让整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得到有利的改善。
“僵尸车”摇身变成了“广告车”
除此之外,在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的走访过程中还发现,人流、车流量大的路段和商业区停放的“僵尸车”摇身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广告车”。
前往步行街购物的市民对停靠在北辅道的橘色小型电动车并不陌生,很多人深受其害,这辆小型电动车不但永久性地占住辅道上的车位,还摇身一变成为了一辆名副其实的“广告车”。 12月5日,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车停放在武商背后北辅导的公共车位上,该车四周贴满了步行街某高美术艺校的广告,联系电话、地址、培训项目等遍布全车。“原来这里是停放了一台车胎爆裂、无牌无照也没有反光镜的面包车,也是武商后9楼某高美术学校的‘广告车’,车底车内堆满了很多垃圾,在这里至少停了3年以上。”附近居民告诉记者,现在换车了一辆小型电动车,就这样一直占据公共停车位,目的就是专门用来打广告,也没有人管理来管理过。“这家某高美术学校的赵老师还是央美毕业的从事书法与美术教学。”附近一家店铺老板叹了一口气说,人们常说,字如其人、学高为师,这种长年将停车位占为己有的行为实在不妥,也与其教学风格背道而驰。
在一旁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为此也感到苦恼,向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大倒苦水:“有些人偏偏把垃圾丢到这辆‘僵尸车’底下,不但加大了我们的清理难度,有时还清理不干净,天气又热里面有时还散发出阵阵难闻的臭味,下雨时流出有色的污水,气味十分难闻。”
在这辆橘色小型电动“僵尸车”的不远处,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还发现了一辆珠宝店的面包“广告车”,性质与橘色小型电动“僵尸车”没有两样,只是这辆珠宝“广告车”体积大,看是去还可以使用。
在随后的走访过程中,在天伦城也发现了一台信贷的面包“广告车”。
“僵尸车”得主人管 法律真空难管理
“长期停在大路边的‘僵尸车’,占用了社会资源。”湘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久平说,按照《物权法》的精神,车辆属于私人财产,停车场确实无权拖移“僵尸车”,但这并不代表无法可治。如果能够查到车主信息,停车场管理方可向法院起诉,将长期停放占用公共区域的车子进行处理,或者是移到另一个地方进行保管,或者是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僵尸车”将越来越多,这不仅表明很多市民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类车,还凸显了我们缺乏处理的平台。”刘久平表示,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应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置,马路边的可由交警强制拖离;如影响市容市貌的,可由城管部门监管;车主找不到的,可偿试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后作废品变卖,或由车管部门強制报废处理。
相关链接:国内其他城市关于“僵尸车”的处理办法:
北京: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秩序办牵头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摸排、张贴告知书,确保394辆“僵尸车”在一个月内被全部清理。
天津:2014年6月5日,该市各公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部门民警对长时间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无主车”登记后公示。民警对确认无误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
保定:2014年6月,交警通过车牌号查找车主进行劝导,若遇到“无主车”或者车主拒不配合的情况,交警会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拖走,被拖走车辆将被放于专门停车场保管。
深圳:2013年7月23日,交警开展“僵尸车”首次整治,被拖移的“僵尸车”,交警部门会通过发放通知书、公告等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前来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依法处理,车主需根据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南京:2014年4月,南京市交管部门联合街道、城管对“僵尸车”进行处置,或通知车主移动车辆,或将未悬挂号牌或有违停、过检、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存放,并公告、通知车主限期接受处理,如果车主一直联系不上,交警部门进行公示,6个月后仍未认领则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西安:2014年5月21日,西安市交警支队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接到举报后,交警会前往查询车辆登记信息与当事人联系,要求车主将车挪走,如果联系不上,将把车拖移至执法停车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