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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我市金融生态整治行动“第一枪”
作者:刘姿言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为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落实岳阳市金融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拘留涉金融系统案件被执行人两名,打响了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枪”,极大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教师欠钱不还 强制抓捕显法威

  “真是辛苦各位执行法官了。”信用社刘主任不停的感谢道。2014年1月,身为教师的被执行人李某向信用社借款300000元,约定利率10.5‰,在2015年1月23日前还清。欠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促还款,被执行人均未偿还本息,申请人遂向法院起诉。2016年7月12日,岳阳县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李某偿还本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去往李某单位,但李某总是故意躲避执行法官,规避执行。后经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李某有工资,有车辆,完全有能力偿还欠款。其隐匿行踪,拒不执行的行为影响十分恶劣,法院遂决定将其司法拘留。

  4月12日7点,得知李某今天会到学校上班后,执行法官早早布下法网等待李某。不多时,李某出现,执行法官马上出动,成功将李某抓获。李某被拘留后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积极主动动员亲属及好友筹款偿还了欠款本息,目前该案已顺利执结。

  公司老总拒还款 清晨出动抓“老赖”

  邹某系岳阳某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3日,申请执行人岳阳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邹某协商,分别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和《咨询服务协议》,申请人按约向邹某发放贷款200万元。后多次催促还款未果,因此诉诸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邹某分期偿还本息,但到期后邹某拒不履行,贷款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邹某做工作,督促其分期还款。邹某当时满口答应,但他仅于2月底还款一部分后便一直拒绝履行。经查询,邹某银行账户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名下却有三辆汽车,且还有塔吊在外出租,收入十分可观。明明有履行偿还能力而玩“躲猫猫”逃避执行,法院经研究决定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4月17日清晨六时许,得知邹某在家后,执行法官驱车赶往岳阳楼区邹某家中,一举将其抓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该案已全部执结完毕。

  据了解,近年来,岳阳县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强力突破,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充实执行力量,摸清案件底数,逐案分析原因,创新执行方法,制定了强有力措施,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该院将继续全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击碎“老赖”的“赖账梦”,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全力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姿言 通讯员 戴清波 翁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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