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时政

将责任镌刻在字里行间
作者:邹雨明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4日    责任编辑:许铭

将责任镌刻在字里行间

    ——写在《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施行之际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岳阳山水资源终于有了‘护身符’。”家住经开区梅溪港附近的王磊先生深有感慨地说。

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标志着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增添新的法治保障。

回眸这部《条例》的出台历程,我们看到的是,岳阳市立法工作者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的默默坚守,对“倾力打造一部良法”目标的孜孜追求。他们将神圣职责,一笔一笔镌刻在《条例》的字里行间……

 

调研:走遍一山一水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立法调研更是如此,调研的质量决定着立法的质量。

岳阳,得江湖之形胜,拥山川之秀美。然而,曾几何时,这一片水墨丹青之地,却不断遭受蚕食,一片片水面被填埋,一处处山体被破坏。

20171月,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一条《关于保护岳阳市中心城区山体水体的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君山区代表团谢胜等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从立法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破坏山体水体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时势,将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并列入人大年度立法计划。

岳阳到底有哪些山水资源?保护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在哪里?谁来保护?怎么保护?……一个个问题萦绕在《条例》起草小组人员的脑海。

麻布大山是岳阳城郊最大的森林公园。7月25日,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刚从防汛一线撤退回来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荣,带领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市政府法制办、规划局、林业局、水务局参与法规起草的同志,沿着崎岖山路蜿蜒前行,一路看,一路问,遇见破坏处,原因刨根问底,想到疑难点,驻足商讨研究,汗水浸透了衣衫浑然不觉。

经开区金凤桥水库是岳阳城区市民的“大水缸”。《条例》起草小组人员顺着水库边沿辗转而行,时而观察水面,时而询问水情,水质好坏、水量多少、水源保护措施……一一记录在随身携带的本子上。

从岳阳县铁山水库到云溪区清溪水库,从岳阳楼区麻布大山到君山区天井山,从中心城区的东风湖、南湖到远郊的云溪河、濠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岳斌、陈光荣先后带领《条例》起草小组的人员,一处一处仔细察看,一地一地深入座谈,掌握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现状。同时,规划、水务、林业等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别进行了深入细致调研。城市规划区内109处一级保护、263处二级保护的山体水体,留下了他们坚持不懈的脚印。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3月2日,益阳市梓山湖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一群专家和领导进行着热烈的交流、探讨,了解益阳市山体水体立法工作的主要措施、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法。这是来自岳阳市《条例》起草小组的人员。

在《条例》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起草小组人员就《条例》草案结构、保护规划、保护措施、机制建设等,先后共组织开展调研、座谈近20次;前往湖南省益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咸宁市,贵州省贵阳市、安顺市等多地进行考察学习。

紧密的行程,满载的收获。通过广泛深入细致调研,《条例》起草小组找准了岳阳山体水体破坏的症结所在,找到了立法保护的切入点,让立法源头深深扎根于肥沃的土壤,为《条例》起草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起草:细琢一词一句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立法就像绣花一样,绣花的针脚密不密、细不细,决定了《条例》内容的实不实、行不行

3月14日,岳阳市规划局五楼会议室里讨论异常激烈,《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草案)》“出炉”后的第一次征求意见会在这里举行。

“建议增加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山体水体保护工作条款”“建议修改为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破坏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内损毁花草树木及设施、设备”“建议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退耕、退养、生态效益补偿、划定市级生态公益林等机制”……来自岳阳市林业局的法规科长曾天柱一口气提出了一连串的修改意见。

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市政府法制办、水务、国土、环保、住建、城管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经开区的与会同志也各抒己见,或就形式、或就内容、或就字词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起草的过程,就是明职责、建机制的过程,山水资源保护的各部门职责更明晰了,措施更易于操作了。”参与《条例》起草的市水务局水政支队副支队长向勇深有感触地说。

专家论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环节。3月28日,起草小组召开第一次专家论证会,专家围绕《条例》草案框架结构、规划编制、保护措施、法律责任以及《条例》的可行性等方面畅所欲言。

适用范围是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界线清晰、对象明确、易于操作。

“城市规划区的表述不够清晰。”专家一语中的,就《条例》的适用范围尖锐提问。

“考虑到市域范围有1.5万平方公里,各类关系纷繁复杂,难以突出精准立法的工作要求,而城市建成区的范围一年一变化,边界难以确定,影响法规的相对稳定性,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们经过反复斟酌,最终将适用范围确定为城市规划区。”面对专家提问,《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市法制办副主任柴青一一作答或记录下来。

“要发扬工匠精神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以务实管用为标准,规范起草程序,提高起草质量” 4月13日,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时任市长刘和生亲自主持会议,逐词逐句推敲审定。

《条例》起草小组内部经常组织会商,对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认真进行梳理,充分吸收采纳,有时甚至为了一个词、一句话而争得面红耳赤。由于修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大家经常利用晚上、周末、节假日加班加点修改。

据了解,在《条例》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起草小组共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咨询会、审查会、专家论证会、会商会等30多次,并在岳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征集意见和建议1000多条,历经30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文本。

 

审议:剖析一毫一厘

审议,是人大主导立法的关键环节。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三堂”会审严把《条例》质量关。

5月26日,数易其稿的《条例》草案呈上岳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从到一项制度设计,至小到一个条款表述,是否符合实际,能否执行操作,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深入剖析审查,严格认真把关,倾力打造一部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良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向伟雄在会上开宗明义。

“岳阳最大的优势在水,最大的特色在山,要加快山体水体保护立法进程,保护好这一片水墨丹青。”

“一级保护山体水体和二级保护山体水体界定不清楚,应作出具体化的规定。”

“山体水体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应该更加明确具体。”

“条例和规划应该同步出台、同步实施,以确保条例的可执行性。”

“法律责任规定得太简单、抽象,操作性不强。”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你一言、我一语,就《条例》

起草的重要性、针对性、合法性、可操作性以及山体水体保护的体制机制等一一进行剖析,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00多条。

在修改中完善,在完善中提升。在7月份接下来的二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虽然对《条例》草案给予了积极评价,但“火药味”依然很浓,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在更广阔的范围、更深刻的层次、更广泛的角度进行深化修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积极探索。

让代表参与到立法中来,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是这次立法的一个新亮点。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书面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150多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信息300多条,为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献智献策。

“《条例》尽管只有五章、二十八条、3829个字,但字字珠玑、严谨规范,每一句话、一个词,背后往往都经过了数次修改和反复推敲,凝聚了立法工作者的心血和责任”市人大代表彭琦说

40票赞成,通过!

9月22日,对《条例》起草小组人员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永远纪念的日子。《条例》获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三审全票通过,全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掌声,既表达了对《条例》起草人员一年来坚持不懈奋斗的肯定,也表达了全市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前景的美好憧憬。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