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熊卫民)马某外出乘车时,将装有一年工资的2万余元现金和其他证件的贵重物品遗忘在车上。情急之下,他向警方求助,云溪警方仅用3小时,便物归原主。
2016年12月30日17时许,云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马某报警,其称在云溪区乘坐面包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失在车上了,提包内有现金2万余元,是他一年的血汗钱,还有其他证件等贵重物品。但失主只模糊的记得司机的模样,对乘坐的面包车的特征一无所知。
民警先分析了云溪区在册登记运营的面包车信息,不在册的还是未知数,为取得有用的筛选信息,民警再让失主回忆乘坐的面包车行车时间、路线信息。其次通过沿路监控海量排查比对其乘坐的面包车停靠的地点,终于将范围缩小为5台面包车。通过信息比对和失主的辨认,民警最后锁定在面包车司机覃某身上。20时许,民警找到面包车司机覃某,马某丢失的财物失而复得。
马某接过民警找回的钱物时,激动得泣不成声,连赞公安是人民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