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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重拳整治车窗抛物
作者:陈垦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责任编辑:谢羽

城区重拳整治车窗抛物

市民举报一经查实将奖励50元,车主将面临100元罚款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饮料瓶、烟头、餐巾纸、槟榔渣、塑料袋……这些原本应该丢进垃圾桶的东西,却从飞驰中的汽车里扔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让道路环境脏乱差,也给马路上其他车辆、行人以及环卫工人的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从9月13日起,中心城区将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为积极引导驾乘人员树立良好的文明、卫生意识,有效杜绝向车窗外乱扔乱吐等“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各部门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市主城区大中小学开展“杜绝车窗抛物,文明从我做起”倡议活动,号召广大学生养成文明乘车良好习惯;利用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拒绝车窗随手抛物的理念延伸到每个学生家庭,进而带动一个社区。在加强驾乘人员教育方面,城区驾校将把杜绝“车窗抛物”纳入培训课程,使学员牢固树立驾乘车时不向车外抛物的文明意识;督促公交车、客运班车、出租车管理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要求其不向车外抛物,并劝导、制止乘车人的“车窗抛物”行为;在公交车、客运班车和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拒绝车窗抛物”相关提示语,利用车载电视、广播进行提醒,引导乘车人员自觉革除不良陋习,爱护城市环境卫生。

此外,城区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拒绝“车窗抛物”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签订文明承诺书、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引导公职人员遵守公共道德,发挥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的模范作用。各部门还将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LED显示屏、宣传栏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车窗抛物”的危害和整治行动的意义,引导市民关注、支持和参与“车窗抛物”整治工作,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车窗抛物”属于瞬间违法行为,怎样才能抓住证据?若驾乘人员发生了向车窗外抛垃圾、杂物、吐痰等“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据悉,由城管部门牵头组建了“车窗抛物”整治执法小组,配备执法车和专业记录仪,在城市主次干道路口、商业街等污染高发路段设置抓拍点位,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现场抓拍取证,锁定视频证据。对涉嫌“车窗抛物”的违法车辆和行为人,严格执行“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的原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车窗抛物”行为,处100元罚款。

此次整治行动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城管部门设立电子邮箱、QQ、市民随手拍等举报平台,鼓励市民、第三方机构利用手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照相机等设备拍摄,并于事发之日起3个自然日以内上传“车窗抛物”视频证据进行举报,经核实处罚并由交警部门提供处罚清单后,相关部门将对举报者予以50元/例的奖励(举报邮箱:ccpwjb@qq.com,举报电话:8355023,举报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402办公室)。对于“车窗抛物”的处罚信息,市城管部门将定期汇总,并在报纸、电视、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涉嫌违法车辆进行曝光,特别是重点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车窗抛物”行为的曝光力度。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每月组织专人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对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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