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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高校清查学生手机电脑硬盘,谁给的权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李璇

“清查”文件截图。

文 |舒圣祥

近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发的一份涉及“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内容的通知文件引发网络热议。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学院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查”。13日,该校工作人员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但尚未具体落实,“清查范围可能会减少”。

身处网络时代的我们,早已明白一个道理:很多你以为是隐私的东西,只不过是别人的大数据。本以为多见不怪了,意想不到的是,在大学校园里,清查师生手机、电脑、硬盘、U盘,居然如此堂而皇之。最后那一点点我们拼命保护的叫做“隐私”的东西,也快保不住了。

谁都不希望被人当成潜在罪犯盯着。今年4月,湖南津市纪委突击检查办公用房,翻箱倒柜无死角搜查,最后公布了“抽屉里有零食、办公室有小说、盆栽超过两盆”等“作风问题”,引发舆论哗然,之后这也遭到及时纠偏。相比之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通知倘被落实,对个人隐私权的无视,自然要“更上一层楼”。

无论是教授还是大学生,一瞬间都成了“嫌疑犯”,必须赤条条交出所有的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供清查者观摩、品评、鉴定。一旦觉得你有问题,没收与销毁个人物品大概算轻的,如果被贴上“思想有问题”的标签,后果无法预料。

该校工作人员称,开展清理涉暴、涉恐、反动、淫秽等违禁、违法音视频工作,是因为“上面有要求”。所谓“上面有要求”是否属实,又是如何具体要求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清查师生通信工具和存储介质的做法,也许本身就属“违规”的范畴。通过做坏事来反对做坏事,为了打击某件坏事而去做某件坏事,难道不是很矛盾吗?

我国《宪法》明文保护所有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那么,清查师生手机电脑等个人物品的合法依据在哪里?是因为该校师生触碰了国家安全的红线,还是正在被追查刑事犯罪?难不成全校师生都成了嫌疑人?

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法律授权,涉事学校完全可以大胆拒绝“上面的要求”,而不是像个法盲一样,无视全校师生的个人权利,让整个学校跟着名誉扫地。更不应该在“上头条”之后,依然只是“减少清查范围”——这很难说是彻底纠错。

说白了,大学发红头文件清查学生手机电脑硬盘,也是以权压法,除了看到权力的任性,看不到什么法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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