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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灶灶面突然炸裂 市民惊出一身冷汗
作者:陈垦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李璇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欧女士遇到一件颇为惊险的事,在她做饭时,厨房里发出“砰”的一声,液化气灶的灶面突然发生炸裂,玻璃碎渣散落一地,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回想起当时的经历,欧女士仍心有余悸。

2016年9月26日,欧女士在君山区钱粮湖镇某小家电批发部花费300元钱购买了一台液化气灶,使用2年以来一直没有出现过其他故障。前几天,欧女士正在厨房做饭,液化气灶上炖着汤,突然灶台处发出一声巨响,当时就把她吓出一身冷汗。等到回过神后,欧女士发现液化气灶玻璃灶面的一个角已经碎成了玻璃渣,还有一些玻璃碎渣散布在面板上,旁边的厨房台面和地上也都有飞溅出来的玻璃渣,灶台面板的其余部分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痕。

“要不是我正在水槽边,离灶台比较远,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欧女士后怕道,事故发生后,她多次找到经销商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液化气灶进行赔偿,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她只得向12345公众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其解决赔偿问题。

接到欧女士的投诉后,君山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双方的争议焦点为消费者欧女士认为因液化气灶灶头质量问题引发炸裂,致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害,而销售者许先生认为欧女士是在使用过程中方法不当,造成的灶面炸裂,自己销售的液化气灶是质量合格的产品,因此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在了解了事件的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向许先生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君山区工商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这起投诉中,液化气灶发生爆炸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是事实,而销售者在销售液化气灶过程中,并未向消费者讲述正确使用液化气灶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赔偿经济损失。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许先生同意回收旧的气灶并退还欧女士购买液化气灶款300元钱。欧女士对处理结果也表示非常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家庭隐患都是源于没有正确使用燃气灶或者购买了劣质产品引起。燃气灶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一定要选择与家里气源相匹配的燃气灶,若使用气源错误,会导致燃烧恶化,甚至于不能正常工作;在安装燃气灶时,要请专业的安装师傅进行安装;在使用过程中,人不要离开燃气灶,防止溢锅或者干烧引起的熄火和火灾等意外事故。如果出现这类现象,要立即关闭开关,并打开门窗通风,等到没有燃气味时,再重新点火;使用结束后应检查燃具开关是否全部关闭;要注意定期保养;远离假冒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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