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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路段的"坑"
作者: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美崽

  11月14日早上9点左右,小雨。我在巴陵中路由东向西骑两轮摩托(行驶证、驾照、保险手续齐全,佩带头盔护具)经中国人寿路口至沃尔玛前十字路口红绿灯前,被2个人(着制服无警号)拦下,在我出示证照后,等来一张违法代码17440(百度不到)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4306021100426070。无需签字,不用告知,简单,直接,霸气。不服?!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他们强大的战斗力和已臻化境的太极功夫面前,我服了。在发出这封信之前,我已经缴纳了100元罚款,算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对岳阳治堵保畅通的一点贡献。在此也提醒和我一样喜欢或是还在骑个破两轮蹦哒的草民,赶紧都去买汽车吧,这马路不是你草民想走就能走!!!

  最后上2张图,想劳驾那些执法者能去现场看看,在中国人寿十字路口往沃尔玛方向,无论是巴陵中路由东向西,还是建湘路左转右转前,都看不到禁行标志,只有等你经过十字路口,实质性进入禁行路段,才会看到大树旁那个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小牌牌,然后你们在前方两旁热情欢迎,请问这样合适吗???

附件1:uploadfiles/201711/20171118090712141.jpg

附件2:uploadfiles/201711/20171118090723494.jpg


写 信 人:醉翁写信时间:2017-11-18 09:08:14




信件回复: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辖区岳阳楼大队调查,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简易处罚决定书4306021100426070,显示的违法代码为“13440”,并不是您提供的“1744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便衣与制服相结合的模式整治交通违法摩托车,执勤人员都持执勤证上岗,符合规范。巴陵中路路段,都设有交通辅道,摩托车不能进入中心道路,且路段均有禁行标志。设置了摩托车禁行标牌的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请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行车。


回复部门:市交警支队回信时间:2017-11-27 10:18:20满 意 度: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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