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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妈“占领”停车位做舞场
作者:黄诚成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诚成

“晚上6点后禁止停车’的字样用红色漆写在公共停车位上,车主要停车,广场舞大妈不让,这些大妈们为跳广场舞真是拼了。但她们有地方跳舞了,我们的车该停到哪儿呢?”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望岳路富川地产门口被跳广场舞的大妈强行占用,车子没有地方停,特别苦恼。

大妈“圈地”振振有词

8月2日晚上8时许,记者来到望岳路,该地段过往人流量和车流量很大,而富川鸿景园门口不少大妈在跳广场舞,划好的停车位上则写着“晚上6点后禁止停车’的字样。小区的业主们说,这几个字是广场舞大妈写上去的,正是因为这些字样,很多业主都不敢在此停车。

对此,一位正在跳舞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在这里跳舞已经很长时间了。“是步步高同意我们在他们前坪跳的,这里刚开业时,需要我们在这里跳舞拉一下人气,后来附近跳舞的人多,停车的也人多了,我们没地方跳舞了,才写了这个字。”吴女士说,写这样的字也是无奈之举。

帮她说话的大妈还不少,她们表示,也知道现在停车难,所以要把跳舞场地改成停车场也行,“但请给我们找一个跳舞的地方。年纪大了,找个地方跳跳舞锻炼一下身体,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吧?”

居民反感在停车场“圈地”

“我没有买车位,这里是划了线的停车位,但因为她们跳舞而不能停车,让我不得不把车停很远,实在不方便。”小区业主李先生说,多次回家想把车停在该坪里都被大妈们赶了出来,看到她们年纪大的份上,他都退让把车停在了别处。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广场舞大妈们的这种行为不妥。“公共停车位应该为广大市民服务,而不能因个人原因被‘霸占’。这样也不方便市民出行和消费。”市民刘先生说。业主王女士则表示,不让停车本就不妥,而且去年开始,就有业主投诉广场舞音响扰民,“她们跳舞实在太拼了,根本没法讲道理。”不少附近居民都认为,锻炼身体是好事,但音量问题和停车问题确实也让人很头疼,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供一个好的场所供大妈们跳舞。

占用公共停车位可能会受处罚

那么,大妈为跳舞“圈地”,禁止他人停车是否合理呢?记者从交警方面了解到,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人占用马路跳舞的情况,而市民在人行道和小广场圈地,属城管部门管辖范围。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可依照停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罚,但考虑到广场舞大妈们没有商业目的,只是为了个人爱好,暂时没有处罚。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将前往现场劝阻,不听劝阻,只能按相关条例处罚。“对于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地锁、摆放禁停标志等行为,如果这些地锁或摆放的物品未经审批,占用了人行道、机动车道、公共停车位等公共地段,将被视为违规行为,按规定是不允许的,公共停车位广场舞大妈们无权占用,应该让车主停车。”该负责人呼吁,停车位划了就属于公共资源,希望广大市民自觉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当晚,记者跟着市停车管理办的工作人员找到“圈地”大妈中的领舞人。对方表示,刚开始跳舞的只有十几个,现在跳舞的人多了,“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记者了解到,大妈们“圈地”后,社区和小区物业都曾跟她们沟通联系过,“社区说,地方空着过来跳舞是可以的,但不能圈起来不让人家停车,我们现在也在另寻合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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