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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伪造虚假资料骗保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昨日,记者从华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刘某、谈某犯保险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6年3月14日,谈某驾驶刘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华容县某省道行驶时,与向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向某及其车上两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谈某共计向向某及两名乘客赔付了4万余元。

  刘某、谈某两人合谋伪造虚假理赔资料,以骗取更多的保险理赔金,便一同找人开具了一张向某在某单位后勤工作的虚假证明。刘某准备修理费的假发票,谈某经刘某授意,伪造了三张肇事车主分别向事故伤者赔偿的收条。上述资料收集齐后,刘某将真假理赔资料一起交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向某的工作证明是虚假的,当即退回。之后,刘某又重新递交了其伪造的向某农村承包土地的证明。2016年6月22日,刘某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6万余元理赔款。案发后,刘某退赔了虚报的保险费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保险公司提供虚假理赔资料,夸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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