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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网吧工作人员 盗手机获刑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梅耀 记者 段佳)郭某等人假扮网吧工作人员,利用清扫电脑桌面的机会,将顾客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盗走。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系列盗窃案。被告人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唐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3月6日,郭某单独或伙同阳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均另案处理)在岳阳多家网吧及上海市某网吧内,假扮网吧工作人员清扫电脑桌面,并伺机将网吧顾客放置在电脑桌上的手机盗走,先后盗窃作案20次,盗得手机22台,所盗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79373元;2016年3月17日,唐某某伙同王某某采取上述相同的手段,盗窃作案2次,盗得手机2台,所盗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4884元。2016年9月18日和9月29日,郭某、唐某某分别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说法: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数额巨大;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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