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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女子妨碍执行被拘留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李怀宇 余均军 记者 段佳)面对上门执行的干警,不仅撕毁文书,还谩骂侮辱,嚣张的李某得到了法律制裁。

  李某的丈夫杨某因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决赔偿魏某损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曾多次上门执行未果。8月的一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杨某家中执行。不料,李某态度异常恶劣,谩骂侮辱执行干警,并当众将法律文书撕毁。执行干警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仍耐心释法明理,但嚣张的李某不仅未领情,反而持续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甚至还故意向执行干警脸上吐口水。鉴于李某的上述行为已严重侮辱执行人员,妨害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李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法官提醒: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对司法工作人员、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等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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