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传统文化不能不懂礼敬
刘梦溪
王国维1927年6月2日在颐和园投湖自尽,他的遗体入殓前,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师生向他告别,陈寅恪行了三跪九叩大礼。这是一种古礼,他这样一做,很多学生痛哭失声。在这个场合,陈寅恪的这个行为是带有仪式性的,这一礼仪中蕴含有高度的庄严,震撼了在场所有人。这是我拜访当时的国学研究院学生、敦煌学家姜亮夫先生,他向我讲述的。他说:“我们当时不敢说话,陈寅恪先生的这个举动,令全场一下痛哭失声。”陈寅恪的礼仪方式,所表达的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哀悼,更主要是一种礼敬。“礼”的精神内核是“敬”,所以孔子说,“为礼不敬,举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是礼敬的肃穆庄严唤起了人们内心的自性的庄严。
传统文化进入当代生活,礼仪应该占有重要位置。礼对他人是敬,对自身是自尊自重。由于百年以来文化传统的流失,国人对礼的认识不足,在应该守礼的场合往往随意性很大。礼是一种秩序,一种规矩和限制。它的直接表现是把人缩小,因此守礼的人表现在身体行为上,是缩小自己。比如走在街上,不会大摇大摆,不会影响他人的行走空间。不守礼的人则膨胀自我,无限扩大自己,以致“侵夺”、“占有”了不该“占有”的公共空间。
传统文化观念中有很多价值已经不适合当代。我一直在思考,有哪些价值应该成为当代社会的基本价值。比如孝,如果不了解它的精神内核是“敬”,只是搬来那些对“孝”的例释,在当代不一定行不通。比如“父母在,不远游”、“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就无法成为今天可以遵循的规则。孝的核心是什么?是敬。敬是永恒的,内心的庄严是永恒的,对父母的敬,对尊长的敬,不管在什么时代,只要这个精神价值在,就可以做到对父母的孝。当然在家庭中,对父母尊长有敬也有爱,是为爱敬。“爱敬”是《孝经》里面的话,原文作“爱敬尽于事亲”。
传统文化中形容夫妻的和谐和睦,以“举案齐眉”来形容 ,似乎也不适用于提倡男女平等的当代社会。妻子把放食物的托盘,用双手举到跟自己的眉毛一样高,奉献给夫君,那么夫君是不是也应该同样这样做?如果只要求女方这样做,男方对女方却可以随随便便,就是“男尊女卑”的表现了。“男尊女卑”在女性一方,无论如何是一种不公平的境遇;男性一方的内心世界,也会因女性的“屈从”而感到愧疚。“举案齐眉”所表达的是“敬”,但男女之间,“敬”应该是双方共生的内在精神。
现在人们谈得更多的是爱,但爱这种情感具有不稳定性,光是爱而没有“敬”的参与,爱不一定稳固。爱的时候能够发现对方身上的他人所不及的美点和美质,因此会起敬。敬的产生,会加深爱的程度。爱和敬结合,才能相互体谅,彼此包容,家庭关系才能稳固。所以魏晋时期一个叫刘邵的人,写过一本有名的书叫《人物志》,其中提出“爱敬”是“人道之极”,即认为“爱敬”是一种永恒的精神价值。
继承传统文化,继承什么是尤为重要的,找到传统文化中的那这些永恒的基本价值继承下来,对当代社会的建构、对文化的建构直接有益。